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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illbitch (瞬)》之銘言: : ※ 引述《k90209 (k90209)》之銘言: : : 去年考上高考後 : : 實務訓滿後我就去服兵役了 : : 目前是2/9退伍 : : 但2/9為禮拜日 所以2/7就可以拿到退伍令 : : 那請問我是2/10就要立刻回原單位上班嗎 : : 本來想說看可不可以退伍後先出國玩再回來上班 : : 請問可以晚個幾天再回去報到嗎? : 你們單位會在留停期滿前一個月發公文提醒你非不可抗力事由, : 一定要準時回去工作崗位,否則視同辭職,所以你若是要出國,只能先回去再請假了 當兵這樣會包的..... 機關看你服役期間是以現在的服役年數(一年)在登記 除非你一開始就申請 11 個月的服役留停 有把軍訓折抵這塊先扣掉. 不然機關發文時間點可能會落在你退伍前後. 留停辦法第六條就有要留停者在原留停事由提前消失時就要通知 機關辦理復職. 且同條除了機關要通知以外,留停當事人也應該要在原因消失前 20日向服務機關申請復職, 以確保當事人公職權益. 當然,若沒銜接上,可能會損及到年度休假或相關權益,不過既然 也沒存到啥假,小小裝死慢慢復職也不是太過分的事. 只要照法規走就好了... 貼貼法條.. 第 六 條    留職停薪人員除其他法律別有規定外,應於留職停薪期間屆滿之次日復職。 但其留職停薪屆滿前原因消失後,應即申請復職。   留職停薪人員服務機關應於留職停薪期間屆滿前三十日預為通知留職停薪 人員;留職停薪人員,應於留職停薪期間屆滿前二十日內,向服務機關 申請復職;逾期未復職者,除有不可歸責於留職停薪人員之事由外, 視同辭職。   留職停薪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因留職停薪原因消失,應於原因消失之日起 二十日內,向服務機關申請復職,服務機關應於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內通 知其復職;如未申請復職者,服務機關應即查處,並通知於三十日內復 職;逾期未復職者,除有不可歸責於留職停薪人員之事由外,視同辭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3.143.78.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