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iaque (maniaque)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Re: [請益] 關於考績升等問題
時間Sat Nov 16 10:31:08 2013
※ 引述《boing ()》之銘言:
: 若前兩年考績為乙、甲,若第三年無論拿甲或乙皆可以升一等。
: 那我的問題是說若第三年拿甲的話,第四年也是甲,那第三年的甲跟第四年的甲可以再算是連兩年甲然後再升一等嗎?還是就重新計算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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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115.81.88.206
: 推 jcll:第三年的甲已經用掉了阿 11/16 00:26
: → jdtrue:那連續甲等不就神速頂天 跟國營一樣跳等XD 11/16 00:57
: 推 cps001:只能用一次... 11/16 07:55
請原PO 先有【職等】觀念.....
法條寫的很清楚,職等的考績,是作為下一職等的任用資格取得基礎
六職等的考績,只能拿來作七職等任用資格取得,
不能拿來作為八職等的任用資格取得.
假設現在是六職等,你拿乙甲甲,都是 六職等考績
換言之,第四年的考績,是你跳到七職等後的 七職等考績。
原PO的 七職等考績 只有一年.
另外,若原PO已經敘職缺最高職等,不管幾隻甲,就只有取得任用資格的條件,
(還有半個月考績獎金)
但仍維持原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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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1.39.211
推 ihakkanet:台灣金控體系的七要升八等也要1甲2乙 需要年終考成啊 11/16 14:21
推 saidohichi:拿甲的話不是一個月獎金嗎 跟是否敘缺的最高職等有關嗎 11/17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