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orth8972:現在三級基礎訓中 若上二級該哪個時間點提出離職比較好? 11/19 22:03
→ kkjjlee2000:但如果跳過去,明年會沒有全考,所以反而不值得對嗎? 11/19 22:12
調任過去可以打六本考績.
可是你就算六本102全考甲等,101 【假設】也是甲等
(甲等?? 咖難啦....推測原PO把火力留給了考試準備,拿隻鴨子應該的)
(不過,大人.........公堂之上,假設一下,不犯法吧...)
也是跳六本三
so, 六本三也是七本一,
那......另考跟全考....沒差吧....反正也是錢錢有用處
finally ,
要嘛就是 2014/1/31 前及格,不然 103 也沒有七本全考.
※ 編輯: maniaque 來自: 118.171.233.79 (11/19 23:56)
→ kkjjlee2000:感謝M大指點,我今年年底跳6本3,如果沒有跑, 11/20 15:34
→ kkjjlee2000:則在2014年底,可到6本4,但如果報到,因外2014另考, 11/20 15:36
→ kkjjlee2000:則在2014年底還是7本1,似乎比6本4還低,對嗎?感謝。 11/20 15:38
"若"因為高二及格後,原本高三的服務月數
(假設以103.01-103.03,103.03才以二級任用)
無法併計在高考二級年考使用的話(細節請洽銓敘部)
可以試著過去之後繼續以高考三級資格任用,並且以書面請求
實務訓練之後,只要完成取得高考二級證書,
先不要報銓敘部高考二級的任用
(只是那時候你六本三(推測你應該沒有二甲),俸級跟七本一相同.)
then 試著把二級任用時間點請求排在 104.01 吧.....
你當你跳六本四時,理論上應該也存到一隻甲等
換言之你在 104.01 也是跳六本四,過幾個月銓七本二.
那....二級改用104.01 任用,再辦理提敘俸級一年?
so 試看看可不可行吧.
反正關鍵點應該在【一月】
考績法
第十條 年終考績應晉俸級,在考績年度內已依法晉敘俸級或在考績年度
內升任高一官等、職等職務已敘較高俸級,其以前經銓敘審定有案之低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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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職等職務合併計算辦理高一官等、職等之年終考績者,考列乙等以
上時,不再晉敘。但專案考績不在此限。
施行細則
第 11 條
本法第十條所稱在考績年度內升任高一官等、職等職務已敘較高俸級,指
當年二月至十二月間升任高一官等、職等職務,並自所任職等本俸最低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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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起敘之俸級,高於原敘俸級。但不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法取得較高等級考試及格資格改敘俸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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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niaque 來自: 118.171.233.79 (11/20 22:48)
→ kkjjlee2000:感謝回答,看樣子要請基努李維演駭客任務V才行了,呵. 11/21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