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dtone5566 (統神5566)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問題] 分發後再考同一類科
時間Tue Dec 10 11:44:17 2013
請問各位大大
有幸今年可以去填志願
但是無奈名次後面
選不到想要地區
但身體狀況可能不允許熬夜加班等等
更無奈是老母不允許不去分發
因為都花兩年才考上
故,小弟有個想法
目前法規是否允許這樣
小弟先分發,然後今年再參加同等類科考試
如果可以提升名次,待分發後再辭職
換新單位是否可以???
舉例:如果我考上四等執達員,但是沒有我想要法院
我先分發過去,然後馬上再考,如果考上更好名次就用更好名次去新法院
這樣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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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235.121
→ juneday:當然可以啊 重考又是一條好漢了~ 12/10 11:59
→ naemoe:ㄟ...你都還沒去怎知道要熬夜加班= = 12/10 12:34
→ mu123789:當然可以,只是你怎知道要熬夜加班?? 12/10 13:47
推 m0630821:當然可以阿,你考的上的話。 12/10 14:01
推 koller:你確定重考會更好嗎 永遠都是單位裡最菜的 12/10 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