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Serva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大家晚安! 想請教各位先進,有關公文覆閱章使用方式 當區公所將簽呈陳核至府核判, 覆閱章是要請區長蓋上後再將公文陳核至府? 或是由府核判後送回公所,待區長閱後再蓋覆閱呢? 翻了文書處理手冊找不到,問市府秘書處也說不出個所以然 希望有經驗的先進不吝告知正確用法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2.95.204
maniaque:複閱??複閱通常是簽有額外寫東西時,給中間的人再閱一 12/16 22:49
maniaque:次,像是有決定權的寫了啥,中間的就得稍微知道一下.... 12/16 22:50
maniaque:複閱應該是在首長登記桌那邊吧..... 12/16 22:50
pihan:我這裡是二級機關 所以如果簽到一級機關的話 簽回來的時候 12/16 22:54
pihan:會再給上面長官蓋回來 12/16 22:55
my9005:承辦人→沿途一直蓋到局長後,出局。待市長批核完畢後,回 12/16 22:55
my9005:局,局長在簽的上面蓋復閱→交回承辦人! 12/16 22:56
haiang0612:樓上正解 12/16 23:35
dummy19:所以換成區公所的話,是公文陳核至府判決後送回後, 12/16 23:50
dummy19:由區長閱後蓋覆閱章再交回承辦人 12/16 23:51
dummy19:再多問一下,到底是復閱還覆閱呢? 謝謝 12/16 23:52
TFTLCD:覆閱(長官看了核了 下屬再看一次以知道結果) 12/16 23:58
my9005:我也不知道,但我一直覺得是覆閱、重覆、函覆。但在我們局 12/17 00:09
my9005:裡,不管哪長官一律被改成"復",現在寫文好像都沒用過"覆" 12/17 00:10
marshome:公文上是"函復",長官"覆閱"還是用覆 12/17 00:19
jcll:覆閱的覆是再一次的意思 函復的復是回復 12/17 01:05
haiang0612:處長覆閱後(會蓋章),會再給科長覆閱(不蓋章)才還你 12/17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