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慣例執行書記官、執行員是就地安排執行署的場地專業訓練
一樣有課要上,上完有一個測驗,不必跑到法官學院
只有學擒拿術的時候才外出訓練
報到前已配好股別,執行員很快就要開始點收普案的卷,處理業務
明天要去法官學院的是司法院的法院書記官和執達員
執行分署是法務部的機關
執行分署受訓人員現在應該也不會跑去法官學院
因為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和司法院的法官學院分家了
司法院有沒有可能拿預算去幫法務部的人員訓練?
檢方受訓時間,不是明天,期間也不是兩週
受訓人員沒有包含執行分署人員
所以執行署和檢察署,都直接先下去接股學業務去了
※ 引述《godtone5566 (統神5566)》之銘言:
: 請問各位大大
: 執行員需要去受訓???
: 我是說離開單位去某地方住宿
: 像書記官明天要跑去法官學院受訓兩個禮拜
: 那執行員要嗎??
: 還是都乖乖待在原單位即可
: 感謝各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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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無相無人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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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ighlander 來自: 1.160.11.46 (01/02 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