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rchide:可以開店,但不能掛名老闆,持有股份不能超過10%吧? 01/20 15:05
→ impose:持股超過10%遭到監察院彈劾的案例很多 這事件比你拍桌關說 01/20 15:28
→ impose:酒駕、洩漏監聽譯文都還嚴重的事 01/20 15:28
→ maniaque:樓上踩線..... 01/20 15:29
→ impose:用持股10%彈劾去搜尋 就知道法官、立法院秘書長都被彈劾過 01/20 15:35
→ teaplus:真嘔,基層沒有實權,不能兼職也不能當老闆 01/20 16:34
→ sonic37:領個像樣的薪水~還要被罵福利太好~ 01/20 17:54
推 forbefor:開小店 名字掛你家人 01/20 23:31
推 jjer:當然可以啊 在台灣,你還走正軌嗎? 當然是要低調阿 01/21 02:38
→ jjer:方法呢? 能考上公務人員應該想得出來的啦~ 01/21 02:38
→ naemoe:叫你家人開店就好...你幹嘛自己開啊 01/21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