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mtbhsu:對 03/12 17:02
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3 條
各機關下列職務,得免經甄審(選),由本機關或其上級機關首長逕行核
定,不受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及第七款規定之限制:
一、機關首長、副首長。
二、幕僚長、副幕僚長。
三、機關內部一級單位主管職務。
四、機關內部較一級業務單位主管職務列等為高之職務。
.....
意思是說 上述職務 機關首長核定要以外補補出缺的話
只要商調函過去就可以向對方要人 不用上網公告及辦理甄選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56.25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