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iaque (maniaq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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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請益] 人事V.S保訓會讓我團團轉
時間Fri Mar 14 19:52:15 2014
※ 引述《pct70050 (pct70050)》之銘言:
: 前言:本來是委四 請了育嬰假在南部帶小孩 期間考上三等
: 故事發展:
: 本以為是保留受訓資格,育嬰假結束再回去新機關上班,問了人事跟保訓會都沒有給我答案,就照著步驟申請保留了。
: 結果今天回舊機關拿現職公務人員服務證明書,人事才告訴我不是這樣,要先去新機關報到再直接申請留停,否則到時候育嬰假結束了,新機關早就補好人沒有我的位置,人事行政局又沒有缺給我,年資就會斷掉。
原PO在搞笑是吧....... ^_^
剛剛翻了保留受訓資格的表格出來看,真的快笑死了....
申請事由
及
證明文件
□ 「服兵役」事由,請檢附「軍人身分證」或「替代役役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或「預備軍(士)官適任證書(影本)及服務證明(正本)」
□ 「進修碩士」事由,請檢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含註冊章或繳費證明)及「切結書」(如後附)
□ 「進修博士」事由,請檢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含註冊章或繳費證明)及「切結書」(如後附)
□ 「疾病」事由,請檢附「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證明」(正本)
□ 「懷孕」事由,請檢附「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證明」(正本)
□ 「生產」事由,請檢附「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證明」(正本)
□ 「父母病危」事由,請檢附「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證明」(正本)
□ 「其他不可歸責事由」(事由: ),請依實際事由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以上請勾選)
^^^^^^^^^^留職停薪,可以歸在其他不可歸責事由嗎??
妳"不能"提前辦理復職嗎??
※□現職公務人員請檢附現職機關服務證明書,並務必勾選此欄位。(影本)
^^^^^^^^^^^^^^^^^^^^^^^^^^^^^^^^^^^^^^^^^^^^^^^^^^^^^^^^^^^^^^^^^
【這不是申請事由!!】
只是跟妳講"若"妳有這身分,請記得務必勾選這個選項~~並檢附文件.
: 我想重複求證打到保訓會,他們說要去問人事行政局而不是問他們,所以我又聽了人事的建議撤回保留受訓資格,只是心裡總覺得怕怕的。
: 請問有版友有人事相關經驗可以協助回答嗎?
: 人事說要當天辭職(舊機關在新北)然後當天到新機關報到(桃園)
: 叫我先打電話去新機關告知(因為只有一個缺所以不用等分發日期到才知道去哪上班)會請育嬰假,但育嬰留停也需要資料及審核時間,可以拿新北民政局核發的派令給新機關嗎?(上有載明育嬰假的到期時間)
: 南來北往跑來跑去好累,考上也是煩惱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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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71.231.130
→ nf7689:她根本在狀況外吧,根本沒有保留事由!要再育嬰就要新機關准 03/14 22:50
推 pct70050:我是原po 有事由啦: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 你是看見舊的 03/14 23:07
→ pct70050:表格 03/14 23:07
→ pct70050:不過還是謝謝你們^^ 03/14 23:08
推 pct70050:原本擔心沒人回 還好大家很熱心 03/14 23:10
→ wei0525:新法已經通過了 表格沒改是他們的問題 03/14 23:16
推 legendsing:今年考試法修正通過的確有育嬰保留這一項.如果是我我可 03/15 06:23
→ legendsing:能會聽總處的建議.因為保訓會只是審保留而已 03/15 06:24
→ bywm:先搞清楚現在規定再笑人不遲阿.. 03/15 07:15
→ bywm:這篇態度和本單位人事真像,搞得大家都要自己先弄懂人事法規 03/15 07:22
→ bywm:和最新函釋,以免被人事拿舊規定叱之以鼻,誤了自身權益 03/15 07:25
推 xoyster:哈哈 原來是拿舊資料來笑人啊 嘻嘻 哈哈 XD 03/15 10:11
推 overfly:哈哈好好笑被打臉 07/07 00:29
→ overfly:人事人員搞不清楚最新規定真的很...要送回人事處再教育了 07/07 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