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niaque:又不急,綁約沒滿啥都不能用..... 04/19 00:42
→ boloco:現在就可以寫了吧!!"專長認定"跟你的現職無任何關係 04/19 01:28
→ boloco:但是,你要先拿到你現職的銓敘函(銓敘部會要求你附) 04/19 01:30
→ k19go:thanks~ 04/19 05:57
推 DaNaiMei:借文章問 請問以學分轉職系問題 因為司法行政裡面有很多 04/19 10:52
→ DaNaiMei:類科 如書記官 觀護人 心輔員 心測員 那我目前是經建行政 04/19 10:52
→ DaNaiMei:我想已核定職系方式取得司法行政職系 是要找一個類科 04/19 10:53
→ DaNaiMei:如觀護人 符合觀護人所定考試科目20學分才可以 還是 04/19 10:54
→ DaNaiMei:我所取得學分 書記官內也有 觀護人也有 心輔、測員也有 04/19 10:55
→ DaNaiMei:總共在司法行政職系中的所有類科 取得20學分即可? 04/19 10:55
→ DaNaiMei:還請各位前輩不吝指正 感謝~ 04/19 10:56
→ Taimur:有可證明修習學分的成績單就可以,發電郵去問就行。 04/20 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