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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為什麼 這種問題經常有人在問 依憲法第11條 人民有講學與著作之自由 函釋所言公務員於補教業教學 須經機關首長同意 根本毫無道理可言 官員如於公務時間至學校教課 當然必須經過首長簽准同意 但公務員利用自己公餘時間 從事補教教學活動 這是憲法明訂保障人民之權利 補教教學 一不涉及職務利害 二不損及政府形象 三不違法 何須經首長同意? 這個問題雖經函釋過 但似乎仍不明確 其實只要有案例可以提請大法官解釋 機關以行政命令禁止公職人員於公餘從事補教教學 是否違反憲法第11條 一切就再明朗不過了 -- 人生的終點無論落在何處 其實並沒有多大的區別 既然如此 我們應以一種平和的心態去面對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6.20.7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10278201.A.553.html
star1277: 跟有領錢是否有關係? 09/10 00:48
WTF1111: 可以噓這篇的憲法素養嗎...@@ 09/10 02:22
chungist: 人家素養不好嗎?樓上的你腦袋有問題嗎?! 09/10 02:52
goshfju: 的確是很奇怪的規定 09/10 02:53
goshfju: 上班時有認真工作就好吧 09/10 02:53
goshfju: 用工作時間以外的事情 來否定一個人 超級奇怪 09/10 02:55
at5566: 因為怕有利益衝突 所以才不給公務員兼職...... 09/10 03:23
a9301040: 樓上正解 09/10 04:46
einard666: 敢問大家是都不知道前陣子的警特洩題事件嗎 09/10 08:03
wang2028: 公務員服務法一開始的兼職規定並非利益衝突迴避考量 09/10 08:05
einard666: 現實中更多公務員去學校講課 然後當機關有啥契約職務時 09/10 08:06
einard666: 講師的學生也容易得到一些小利益 從公益角度來說 09/10 08:07
einard666: 根本就到處是漏洞 09/10 08:08
einard666: 所以實際上 這完全涉及職務利害跟違法問題好嗎 09/10 08:09
airlow: 政府會不會凹說,你可以講學呀,但不能拿錢 XD 09/10 08:42
airlow: e大說的是一種考量,但你不能因為可以犯罪,就未審先判全 09/10 08:44
airlow: 面禁止,就像你不能因為出門有可能犯罪就禁止出門 09/10 08:44
airlow: 而兼職權在薪水沒漲的現代,其實已經影響到公務員的生存權 09/10 08:45
einard666: 沒有全面禁止阿 你可以「許可」後去兼 至於你沒被許可 09/10 09:13
einard666: 那顯然就是你自己的事 不然為啥別人可以許可你不行 09/10 09:14
einard666: 這半殘的制度就是這樣運作的 09/10 09:15
einard666: 實務上開放兼職牽扯的事情太多 不是光只有賺錢這一項 09/10 09:19
einard666: 譬如要是你兼職兼到一半過勞死或暴斃 這責任就有趣了 09/10 09:21
skyleo: 其實政府與一般公務人員之間對於公部門的共同想像處處矛盾 09/10 09:49
goshfju: 看起來只是將一些憑空而來的小劇場強加到別人身上 09/10 10:43
einard666: 機關招人都被說內定 現實又變憑空而來 這世界真難懂 09/10 10:50
einard666: 當然不是每個人都這樣 但就是有些人會這樣 如此而已 09/10 10:52
einard666: 如果你能事前就抓出誰有問題不給他兼 那一切問題都解決 09/10 10:55
einard666: 但別說事前了 事後的都還不一定抓的出來 這才好笑 09/10 10:56
airlow: 比較好笑是,抓不出來,就全面禁吧! 09/10 11:13
decadeW: 禁止是禁基層 官越大越不會抓啦~ 09/10 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