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xo0933 (不要替我做決定…)》之銘言:
: 各位前輩好
: 我是101.4.19年考上初等,今年考上高考,但預估明年3月初報到的人
: 目前的公職尚未辭掉,也知道年資不能銜接
: 明年在舊機關有28天的休假
: 我目前的上司不太同意我請長假(本來打算離職前一個月請完)
: 他希望我最多一個星期休兩天(但目前又在代理同事業務,不方便請假><,大約一月底
: 才代理完畢)
: 我的業務不難,但很多,只要我一休假,就又堆一堆了,實在不想休假後又來加班><
: 我想問的是
: 1.查過法規,假是必須由上司同意才能請,但如果上司不同意,那我的假不就動不了
: 2.請問不休假獎金(如果我3月走),我能拿得到嗎,可以拿到多少?
: 3.想問如果我離職點是105.4.19或105.3.2有差嗎,請問差在那(想問的是退休年資)
倘您未具高考職缺的法定任用資格,且無縮短實務訓練及免予試用事由,
建議離職赴高考機關報到日須為105.3.31以前,
蓋如105.3.31報到,105.7.31開始試用,則7月一整月均視為服務月份,
105.12.30試用期滿於12.31審定合格實授,105年方可辦理另予考績。
如於105年4月1日始報到,則105年無法辦理另予考績。
類似情形於人事總處彙編「各人事單位辦理人事業務常見案例一覽表」
https://kpd.kcg.gov.tw/downloadfile.aspx?fid=0DFA0A3ED1D604A3
中第13頁編號3-2常見案例有相關解說供參。
: 抱歉,不希望給大家有一付我很計較假期的事
: 老實說,我目前每天加班,自己的事沒辦法完成還要處理別人的事
: 所以很希望有一段可以自己靜下來的時間
: 來迎接新的挑戰
: 希望大家可以幫我解答以上的問題,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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