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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jol 信箱] 作者: rainandwind (臺語是客家話)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同婚登記新制 徐國勇:戶政系統已設定好 時間: Thu Feb 28 10:43:10 2019 1.媒體來源:中國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同婚登記新制 徐國勇:戶政系統已設定好 3.完整新聞連結: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227002182-260407 4.完整新聞內文: 108年02月27日 中時 鄭舲 行政院日前通過同婚專法《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草案,立法院昨將草案排入三月五日立法院會報告事項議程。內政部長徐國勇今表示,內政部要配合的部分是戶政登記,電腦系統已經設定好,法案一通過就可以使用,父母欄擬增列為「父、養父」或「母、養母」。 內政部日前表示,因應未來的同婚新制,將調整戶政資訊系統設定,未來同婚伴侶的身分證「配偶欄」稱謂不變,而父母欄則會相應改為「父、養父」或「母、養母」。 徐國勇今到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詢,國民黨立委許毓仁質詢時問到,同婚專法若通過,身分證上的配偶、父母等欄位要如何變更?徐國勇說,有很多說法,夫妻的話用「配偶」就不會有影響,父母的部分若是男男就是「父、養父」,女性就是「母、養母」,電腦系統會設定好,法令通過馬上就可以使用。 至於領養程序,徐國勇說,這是法律要規定,內政部會配合辦理。許毓仁也問及兩岸之間同性伴侶該如何處理?徐國勇表示,這是陸委會主管業務,內政部無法干涉。 徐國勇表示,內政部負責的部分就是登記作業、申請書表、相關人口統計報表等,以及戶政、地政資料,內政部都已做好相關準備,系統已調整完畢,等到法律一過,將如期配合法制化結果辦理。 -- https://goo.gl/LrhNeR 公投投假的唷!酒駕重罰修惡都沒這麼有魄力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U-3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158.2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1321793.A.84B.html
redDest: 五樓和甲甲結婚被拒絕登記 02/28 10:43
olaqe: 已經好了?所以是現在可以登記還是5/24之後可以登記? 02/28 10:44
pp9960: 好了 02/28 10:46
s820912gmail: 五樓肛門也準備好了 02/28 10:46
rogudan: 韓的政績又多一樁 02/28 10:46
pp9960: 崩潰 02/28 10:46
sagarain: 法都沒過 他怎知會改成稱養父母 02/28 10:46
jungle01: dpp byebye 02/28 10:46
bouedx: 看法律規定 內政部只是設定好了可配合 02/28 10:46
Benbenyale: 嘔嘔嘔 小孩你的媽媽呢? 我沒有媽媽 只有爸爸 癢爸 02/28 10:47
Benbenyale: 推文癢起來 一群王八Y 02/28 10:47
beckhorn: 戶政真蚌 02/28 10:47
johnhmj: 看來就算法案沒過還是可以用大法官解釋。 02/28 10:48
hachime: 幹你娘機掰 02/28 10:48
Ipadhotwater: 會不會有人說是某人政績 02/28 10:48
serrier: 電腦設定已經設定好?等等哪來預算給你先改這個? 02/28 10:49
bouedx: 法案沒過 就適用現有的 民法 02/28 10:50
serrier: 設定啥東西?就多打個字"養"叫電腦設定 02/28 10:50
serrier: 乾脆把那個欄位弄大一點可以輸入更多不是更好 02/28 10:50
serrier: 最好戶政系統效率有那麼好?明明一堆缺失電腦系統不改 02/28 10:51
lloop: 柯韓粉無視加酸酸 02/28 10:51
rockon15: 噁心的同性戀快滾去結婚 讓人家知道妳是噁爛的髒東西 02/28 10:51
lloop: 嘻嘻,戶政無效率,嘻嘻 02/28 10:52
snsdakb48: 好噁心 02/28 10:52
rockon15: 系統這麼快就好 代表早就改好了 綠狗一定很多同性戀 02/28 10:52
rockon15: 可惜公投沒過 死同只好忍到現在 02/28 10:52
serrier: 就只是把欄位加大.也號稱該設定? 02/28 10:53
serrier: 戶政系統其他設定一堆被人詬病.怎麼不改一改 02/28 10:53
Mradult: 同婚不能怪DPP啦,大法官釋憲已經拖到最後一刻才改了 02/28 10:57
sali921: 民進黨不意外 02/28 10:57
hachime: 明年一定會有一堆制裁DPP的 02/28 10:57
beek: 支持DPP 台灣人絕子絕孫 02/28 11:00
zeusylee: 公投投假的?讓同志專法結婚不就是大家投的xD 02/28 11:09
SUPER22K: 嫌票太多 02/28 11:11
jimhall: 可見酒駕要修法是假的,勞保要改也是假的,只有同婚是真 02/28 11:15
jimhall: 的 02/28 11:16
alisa99: 公投要專法,啊人家就修了專法又在鬼叫XD 到底是怎樣~ 02/28 11:16
DDD: 關係人。 02/28 11:18
abaddon: 政府真的超智障,把父母欄改成可以有養父母,是需要幾分鐘 02/28 11:27
yumanatu: 本來就是詐騙黨,勞保不可能改,破產時又非他們執政,還可 02/28 11:35
yumanatu: 拿來攻擊執政黨,重返執政 02/28 11:36
ymib: 2020民進黨掰掰 02/28 11:45
computerqqq: 掰掰DPP 02/28 11:50
chinagay: 民進黨好棒 可以光明正大肛肛好了 02/28 12:01
redlance: 改這樣不錯。有血緣的那個就父/母,沒血緣的那位就養父 02/28 12:10
redlance: /母 02/28 12:10
redlance: 政見執行50%是詐騙黨,那執行10%的是什麼黨?國民黨? 02/28 12:13
ramirez: 不錯不錯 搞這種破事效率真快 02/28 12:54
LaplaceDemon: 贏不起的又在崩潰了 02/28 13:4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jol (219.70.237.161), 03/03/2019 22:51:54
bryant780417: 真的很怕公務員文盲真的這麼多 03/03 23:23
riantsea: 可以感覺到某些樓層根本內心仇同耶,要不要看一下大法 03/04 00:05
riantsea: 官釋字,依法行政而已這也要酸 03/04 00:05
sarutobi: 看萌萌崩潰就是爽 03/04 00:09
l0141014: 看萌萌崩潰就是爽XD 03/04 00:34
flyidiot: 恐同患者不知道在崩潰什麼。別人結婚到底有什麼好阻擋? 03/04 00:37
flyidiot: 別人吃飯睡覺還要你同意? 03/04 00:37
asqwer: 呵呵 攸關民生的公投不先處理 處理這個東西效率挺快 03/04 08:41
asqwer: 不知道以核養綠 反核食 反空汙 效率有沒有那麼快呢? 03/04 08:42
asqwer: 還說什麼仇同勒 那你們酸別人萌萌也沒好到哪裡去 03/04 08:45
wayne62: 釋748訂了期限,5/24後還沒處理, 同志就可直接用民法結婚 03/04 08:57
wayne62: 不先處理,讓同志直接用民法結婚,這樣你ok嗎? 03/04 08:58
segio: 公投真的沒用.這次公投讓最愛公投的綠黨破功. 03/04 09:14
segio: 以後藍黨可以不用管公投結果硬幹.參照綠黨玩法 03/04 09:14
wujay: 公投減碳和擁核根本是限縮政府施政空間 03/04 09:36
maniaque: 看得懂徐國勇的說法比較重要 03/04 09:51
maniaque: 現行對於同性伴侶,收養只限與一方有血緣關係 03/04 09:52
maniaque: 換言之,提供洨/卵子的,就是父(或母),沒提供的,就養父母 03/04 09:53
maniaque: 屆時就是父母欄變成 父+養父 母+養母 這樣的組合 03/04 09:53
maniaque: 但是呢,不知道內政部有沒有想過 03/04 09:53
maniaque: 提供洨的,不一定是同性伴侶(男男)裡面的1號 03/04 09:55
payeah: 公投不能用來限制政府施政空間嗎?某人的政治理論還真是 03/04 10:00
payeah: 先進。 03/04 10:00
talesb72232: 幹嘛這麼重視稱謂問題? 03/04 10:21
talesb72232: 釋字748明示基本權範圍 公投只是選擇專法或民法 03/04 10:24
talesb72232: 報導+人民解讀後就變成政治問題xdd 03/04 10:25
amyforestry: 離大法官釋憲五月剩兩個多月,現在不做到時候又被罵 03/04 10:28
amyforestry: ,公務員兩面不是人 03/04 10:28
tzzychi: 看到上面講以核養綠的,可能又是一個不知道自己公投在投 03/04 10:33
tzzychi: 什麼的,公投主文的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已經廢除了 03/04 10:33
maniaque: 總之,先求有再求好吧 03/04 11:26
motoy: 人權至高 支持dpp 03/04 12:14
vvvvvvvvvvv: 讚讚 03/04 12:22
rewqasdf: 。 03/04 12:34
leoth: 哦? 03/04 12:53
carterdunk: 不值得特別提 03/04 18:06
talenthun: ... 03/05 08:43
wujay: 台灣保守力量這麼大,不重視名稱問題人民會教訓執政黨 03/05 10:59
TEYU21: 保守勢力就是台灣無法進步的原因之一啦 03/05 18:49
likeilike: 還是很多基督教公務員是垃圾耶 03/06 0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