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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為買手機科長威脅北醫生 國健署:1大過調離主管職 三立新聞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先前國健署一名周姓科長,向北醫大牙醫系學生買手機索賠,涉及威脅行為,國健署對此 召開考績委員會,針對周姓科長違反紀律,過程中他意圖掩蓋事實欺瞞長官,國健署認為 導致機關聲譽受損,依規定記一大過處分,該名科長也被調離主管職務。 今(2)日上午,國健署召開考績委員會,針對周姓科長「公務時間利用公務電腦於網路 平台刊登非屬公務之文章」,及「事發時謊稱為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科長,企圖 威嚇獲取補償,事發後復掩蓋事實欺瞞長官,致機關聲譽嚴重受損」等違反紀律、言行不 檢的部分,認定周姓科長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之保持品位義務、第6條之濫權禁止 規範。因此國健署決定,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13條第1項第2款第2目規定, 「記一大過處分」。 國健署表示,有關周姓科長多次在網路平台刊登手機買賣內容,並與民眾進行交易行為部 分,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之禁止經營商業規定,經考績委員會審議後,決定移付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另可能涉及刑事責任部分,將主動由政風單位移送司法單位。 國健署宣佈,周科長已不適任現職,自即日起調離主管職務。最後國健署強調,本案所涉 周員相關長官督導不周責任部分,將另行召開會議檢討。同時,將加強員工之公務倫理與 法治訓練及加強資訊管理,避免再發生類此情事。 這起事件起因於一名北醫學生,日前上網賣掉家人用過的iPhone X,和買家交易前,已請 賣家確認手機,「總共10來分鐘他都確認完善,我臨走前還有確認真的試機無誤」,但沒 想到對方回到家後,突然說鏡頭上有裂痕,懷疑他販賣劣質手機,讓他相當傻眼。買家還 表示,要求北醫學生負責任,還嗆說知道對方的身分,「我在衛福部心口司上班」、「要 問出你資料問老師就好」。 該生將雙方的對話公佈在網路上,此事一曝光立刻引發軒然大波,也有網友肉搜出買家是 一名周姓科長。之後衛福部介入調查,一開始衛福部長陳時中出面表示,周姓科長澄清是 手機遭盜錄,並非本人;但晚間,衛福部再度發出聲明稿透露,周姓科長已坦承此事確實 是他個人所為。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646351 心得: 看來今天的大過跟調職還只是一個開始 抖長變抖員還只是行政處罰而已 另外還可能要負刑事責任 如果苦主提出民事賠償的話... 為了150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93.1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75275384.A.442.html
wands: 選舉前果然下重手? 12/02 17:01
Chothort: 這也能扯選舉? 12/02 17:07
spector66: 懲處這種敗壞公務員形象的咖 剛好而已 12/02 17:21
Sandytw: 一說頂多口頭警告,二說衛福部考績會沒受過法學訓練的鍵 12/02 17:32
Sandytw: 盤法官aka釋憲大師bota勒? 12/02 17:32
jog7788: 再判個刑就完美 12/02 18:14
lusifa2007: 他是因為連部長都騙才這麼慘的 12/02 18:14
phyfeynman: 徹底黑了 12/02 18:18
zeldalin: 給個讚,明快! 12/02 18:39
eno4022: 他最大問題是讓首長沒面子,難怪罰這麼重,考績會應該是 12/02 18:43
eno4022: 打他打給首長看的 12/02 18:43
TheAVKing: 這麼重是因為騙了大老闆,欺君之罪 12/02 18:58
segio: 在古代大概就殺頭了.. 12/02 20:03
wt5566: 丟公務員的臉 12/02 20:07
after1: 有人覺得這樣算重?? 12/02 20:48
griswold: 沒背景拉,有背景的話大概跟超買案一樣吧 12/02 20:49
yahoooooo: 沒背景還敢在那麼耍官威?也不知道在想什麼 12/02 20:56
ksxo: 為了1500弄成這樣 還不如便宜一點賺1450就好 12/02 21:02
beforehand: 有夠蠢的 因小失大 12/02 21:26
flyidiot: 這年頭,都不敢對外說自己職業,真不懂這人在想什麼,夕 12/02 22:00
flyidiot: 鶴。 12/02 22:00
candysagaboy: 國健署 周建銘 科長 12/02 22:14
fcz973: 咦,所以他是什麼科? 12/02 22:21
leterg: 我們上面有特別交代,好壞事通通不要上新聞 12/02 22:22
leterg: 而且看起來他是新晉國健署科長而已,以後同樣業務同事挫咧 12/02 22:23
leterg: 但 12/02 22:23
TsaoJJ: 夜路走多了 不是你的終究不是你的 12/03 00:15
marforme: 如果是黨高官或部長就可以嗆記者了!?小科長就要安分點 12/03 00:38
core168: 還好不是北韓,逃過死劫 12/03 05:18
ttsc: 在內部以職權欺壓屬員該怎麼處理呢?求高人解 12/03 06:38
loking: 會騙部長的公務員,這種人還敢給他當科長喔 12/03 12:30
bubblestreet: 這種已經太蠢了 被罰剛好吧 12/03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