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utkin: 就像前面有人講做網拍 這種不就低調做沒人會戳你02/27 08:58
推 kutkin: 你去請留職,再去做已經表列的直銷,再去抓擺攤救援嗎?02/27 08:59
→ segio: 看十幾年前人家人事怎麼說的.不利用職權牟利尚無不法...02/27 09:43
推 cuwudada: ...02/27 14:38
推 horse2819: 老婆在做 幫老婆忙 合理吧02/27 17:06
噓 het97306: 擺攤不只是商業還逃漏稅的地下經濟02/27 18:31
噓 kunnsei: 軍情局的也說是幫老婆跑 錢進老婆口袋耶02/27 20:18
推 kutkin: 軍情局是適用「國軍人員不得在外兼職兼差規定」02/27 20:24
→ kutkin: 海軍官校的資訊管理系主任 兼課超過402/27 20:36
→ kutkin: 小時 一樣記大過 自請退伍02/27 20:37
推 kutkin: 國軍本來就比較嚴格02/27 20:40
→ staraurora11: 發現大家很喜歡回ku的留言耶...看這麼多了,有默契02/28 07:54
→ staraurora11: 的無視他就好了...02/28 07:54
推 lolicone: 擺攤是商業行為但你要怎麼證明那是他攤子?收入都歸他02/28 10:20
→ lolicone: ?人家幫朋友家人擺攤為什麼不行?02/28 10:20
→ lolicone: 基礎訓有案例上課都沒在聽喔?一堆雲公務員 不知道有沒02/28 10:23
→ lolicone: 有及格證書齁02/28 10:23
→ lwmyueh: 福利砍光,兼職不行,早點退休,錢慢些領02/28 11:12
推 kunnsei: ku真搞笑 幫老婆擺攤不算兼職幫跑uber就算 重點在兼職定02/28 15:50
→ kunnsei: 義好嗎02/28 15:50
→ kunnsei: 要不要幫家人顧店一樣算兼職啊02/28 15:51
推 kutkin: 樓上,不是已經說明法規不同了嗎02/28 17:41
→ kutkin: 幫跑熊貓,在國軍那邊不行,但銓敘部這邊02/28 17:42
→ kutkin: 定調是論件計酬可以。02/28 17:42
→ kutkin: 一直拿軍情局的案例來講 你有搞清楚身份不同?02/28 17:43
→ kutkin: 主管機關的標準也不同?02/28 17:44
推 kutkin: kunnsei 你一直拿軍情局的講02/28 17:48
→ kutkin: 不是已經跟你說過他們是適用02/28 17:49
→ kutkin: 「國軍人員不得在外兼職兼差規定」02/28 17:49
推 kunnsei: ku你應該是要找一個,國軍幫家人擺攤或是幫家人顧店然後被03/01 00:30
→ kunnsei: 判兼職的案子才對 不然岳的這個怎麼看都是被上司報復03/01 00:30
→ kunnsei: 過啊 訴願 訴訟 好歹要往上打到訴訟才知道國軍標準03/01 00:31
推 kutkin: 總覺得你在鬼打牆03/01 07:26
→ kutkin: 國軍就是不適用銓敘部那些函釋03/01 07:27
→ kutkin: 國軍就是不能兼職 就這樣03/01 07:27
推 GundamW: 依法解釋的被一堆不懂法規的嗆,這個版真有趣03/11 08:47
※ 編輯: farmer (61.71.25.13 臺灣), 09/26/2024 05: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