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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一下好了 推文太短 : 1.組稿是編輯的工作嗎?公司稿源不足,幾乎都是重出出過的舊書, : 不然就是出組稿的書,可是組稿之後的作者名,卻是隨便放一個人名? : 這真的是編輯份內的工作嗎? 以工作來說 基本上這是編輯的範圍 這是沒疑問的 : 2.上司說如果覺得編的書內容太薄弱,就必須自己找資料放進去.. : 這個不是作者的書嗎?不是應該跟作者溝通後,請他加強內容? : 真的可以這樣隨意更改作者的內容嗎? 原則上這要看合約的簽定 我手邊有份合約翻到一條 [本書編輯在不影響原稿之文義下,有修改潤飾之責,作者不可異議] 不過經驗上 第一.有時要看作者是誰 有些作者不會讓你改他的東西,否則會有上法庭的困擾(例如李大師啦...)  有些在事前就要說好,當然比較小咖的像是小說作者等 事後對修改文章內容這些事情被作者知道可能會有不愉快 不過通常沒有爭議的空間,因為合約已經簽了 基於編輯立場,文章的修改是必要的 但是尊重著作應該更重要,所以出版社需要大幅修改應該是要先徵求同意的 (但出版社通常不會問,有時候則是找不到作者本人) 第二.要看修改增刪哪裡 是文字修飾,還是增加圖片,或是引言,甚至是段落大刪減 基於第一點,我還是要說,大幅修改應該經過作者同意 有些合約和還有一點可能會這樣寫 [乙方(出版社)有權集結作者著作出版特刊,XXXX.......]之類條文 所以合約簽了之後,基本上出版社就有權拿你的作品賺錢 不管是出簡體版賣去大陸,還是被抽掉一部分做成特刊等 這方面很多作者會把爭議放在版稅上 (例如再版應該要拿多少錢等) 其他部分作者幾乎都任出版社宰割 合約通常也在玩文字遊戲 有時候只談到初版的事,並沒有特別提到東西會被拿去做成其他的書 所以有些條約作者自己要看仔細才行 : 3.現在的出版社真的都會因為稿源不足,而都出一些組稿的書嗎? : 幾乎都沒有新的書稿了... 這種蠻多的 就跟唱片出精選一樣 尤其現在出版社愛出特刊 常常東湊西湊就做成一本 沒什麼名氣作者常趨於劣勢 有時候作品被亂出 然後錢也沒拿到,這是常看到的 ※ 編輯: dalireal 來自: 220.228.144.98 (11/29 16:35)
ssunnys:感謝你的認真回答~~我瞭解囉!!謝謝! 11/29 17:02
ssunnys:在這個版真是獲益良多呢~ 11/29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