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sh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tweedldee (阿唉)》之銘言: : 最近跟出版社要簽約出書 : 但是有些條文不太知道要怎麼跟出版社談修改 : 第三條 乙方對於本著作物之出版與推廣,應善盡管理之責。為推廣之需要, : 乙方得自行決定封面之設計、印刷形式、版本開本、編輯方式,暨裝訂方式, : 甲方同意委託乙方全權處理。 : 這是作者沒辦法參與設計印刷部分囉? 這一般是不可能讓作者參予的 除非你跟編輯有認識 最多可以參予到排版就已經是涉入很深了 我覺得作者也不應該干涉到提供文字和圖片以外的事務 這部分應該尊重編輯部的專業 : 還有 : 【海外版權】 : 第九條 甲方同意將本著作物之海外版權(包括中國大陸地區, : 香港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委託乙方代為談判、經營及管理。 : 乙方可以享有所得10%的經紀費用。扣除經紀費用及其 : 他必要費用後之淨利50%歸甲方所有。 這部分也是出版社自由心證 每一家都不一樣 海外出版有許多作者所不知道的麻煩 以及額外開銷 我是認為除非書籍本身就是設計撰寫往海外發行的 不然這部分合約不建議看得太重 :) (說實在話 在海外賣了幾本 出版社不講 是很難查的) : 還有結算版稅的日期一年一次是正常嗎? 看出版社 也有每刷都結一次的 一年一次是方便整批作業 因為如果再版 每一版出版時間都不一樣 定期結版稅對出版社作業上會輕鬆很多 (畢竟一家出版社書籍千百本,按刷結大概一年365天都會泡在會計系統) : 合約上沒有講到作者終止合約的權利部分 : 若是出版社沒辦法盡到推廣的責任 是不是可以終止合約 你要怎麼舉證出版社沒有推廣呢? :) 一般來說是不能片面終止合約的 除非你們有簽定這一條 不過要把推廣的定義擬定清楚 其實新書出版 出版社都會在網站 Demo 電子報 或與書籍相關的媒體等做廣告 書賣得越好對它們自己的業績也有幫助 應該不至於約簽了就擺濫 :) : 合約的期限是七年 這樣算合理嗎? : 麻煩各位專家看一下喔 : 謝謝^^ 是有期限的 不過我手邊沒資料 找到我在回來推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