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gwangx (mingwan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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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大陸出版品必須先送審這件事情
時間Tue Mar 24 17:12:58 2009
由於我很久沒做大陸書了,
所以這件事情現在才被通知。
今天跟中華民國圖書發行協進會和新聞局都通了電話,
才確認了我們有個法律,規定我們出版大陸圖書的繁體版必須先送審,
而且是審其內容,
如果未審其內容就出版是違法的。
可能因為我們公司不是中華民國圖書發行協進會的會員,
所以這件事情我今天才知道,
但是聽協進會和新聞局說,這個規定已經有一段時間了。
這件事情算是踩到我的尾巴,我一定會跳起來。
言論的內容不得事先審查,否則無人敢言,
這應該是個不能商量、不能打折的原則吧?
我很訝異出版界竟然對言論自由的被侵犯如此遲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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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七年六月一個炎熱晴朗的日子裏,我在舊金山參加了生平第一次同志大遊行。參
與人數之多令我感到驚訝。我們一路從市民中心沿著市場街往舊金山港行進,路邊眾多
的旁觀者大聲叫喊,表達他們的鼓勵與支持。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同志社群是如此的聲
勢浩大。我將這次的印象深深的刻在腦海中。
我在想生物學上如何解釋這麼大的族群存
在卻不符合科學上所謂的正常的模型。當科學理論認定一大群人是有問題的,那麼有問
題的或許是該理論,而不是那群人。 ~《演化彩虹》(Joan Roughgarden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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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0.193.226
推 orangelover:從來沒聽說過這種事@@ 03/24 17:26
※ 編輯: mingwangx 來自: 220.130.193.226 (03/24 17:40)
推 Welt:有這種事?我都做了快一百本大陸書了,居然不知道!! 03/24 18:17
推 yavonne:沒印象有這種事阿?最近在談簡轉繁的說@@ 03/25 00:55
→ wingsha:從來沒聽過這種事。請問原PO是哪一條法律規定的? 03/25 01:01
→ minimum23:我也完全沒印象有這種事... 03/25 01:17
推 allenhorace: 出版法都廢了幾年了 還審查內容? 03/25 02:19
推 Chioushiyan:對阿 肝五摳寧...? 03/25 07:50
推 myislet:不知道+1 03/25 12:33
推 mimiyushiu:瞎米!!!!居然有這種事!!!!!!!!!! 03/25 13:45
推 cowaii:完全沒送審耶..前幾天才送印說 03/25 19:43
推 minching:我們家也一堆大陸作家ㄝ~從沒聽過有這種事,明天問問老闆 03/25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