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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ouyihen (絨毛趴趴)》之銘言: : 在校譯稿的時候發現的問題: : 1.兩個英譯名是指同一人 : 例如有的地方出現理查,有的地方出現迪克, : 但可能是這個人全名叫做理查‧迪克‧漢森等等的, : 請問這種狀況要如何表達呢? : (照譯的話讀者可能會搞不清楚?) 依我的經驗 按原文翻譯較為適妥 因為作者會一會兒用名或一會兒用姓 也許有其意義 也許無其意義 但無論如何 照原文是最高指導原則 除非你能直接與作者作進一步溝通 否則我寧可照原文翻譯 讀者這時的心領神會就相對的顯得重要了 : 2.有很多從神話或其它書中出來的譬喻 : 英美文學常常會有這種狀況 : 大概就像我們中國人在說話常會出現孔子、劉備一樣吧 : 但這種典故需要用「編按」交代嗎? : (覺得在文學書出現這兩個字很煞風景) : 還是一定要設計註釋,還是就不管它呢? : 謝謝:) 這和上個問題很類似 如果譯者加入編案是否會造成閱讀障礙呢 要是我的話 會先選擇 章節注 > 書末注 > 逐頁注 > 字後注 以上是有注的情況而且注不會多到難以忍受 而不管它的話就回到前個問題 不給「編按」 一切交由讀者感受了 然而所有的前提是 你是編輯身分就得先問boss或參考社內先前書籍慣例 沒慣例或不統一或boss無意見(判斷是否真的無意見) 就自己斟酌了 -- 幸福是女人的詩意 正如修飾是她們的遮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48.66 ※ 編輯: heartthief 來自: 114.41.48.66 (05/21 03:09)
chouyihen:謝謝你 ^^ 05/21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