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untau (貓柳田博士)
看板PushDoll
標題Re: 關於第4470篇的KITTY BOYO
時間Wed Jan 2 00:33:38 2008
※ 引述《Q4 ( )》之銘言:
: 我非常不服這項判決...
: 我想請問一下所謂"版權原則"所指何物?
: 是指"作者"自己有權來決定自己的作品是否可給他人轉錄or修改吧!?
: 版權是屬於原作者而不是板主你提的板友吧!?
: (除非板主所提的那位板友就是原著cAshoNly(或cAshoNly托其代為通知板主)
: 而他也不願意作品給他人張貼出來)
: 若單憑他來信檢舉我就得被劣退警告的話
: 那我也請問一下:
: PushDoll板精華區的那麼多作品全都有一一詢問並經原著同意之後再收錄進去嗎?
收精華為版主職責...一般人無法執行
精華區功能只是讓文章加以分類...方便版眾尋找
並非作為版主占為己有用
而且精華區並不會將作者名字改成版主名字
這樣解釋應該很清楚吧!!!
當然...要是文章有說明"不收精華"版主也會尊重作者的
: 應該有很多作品的原著都不知道自己作品被收到精華區吧!?
應該是知道!!! 不知道的話只有兩種狀態
1.本版的過客...或是在本版發完文就離開的人
2.該作者的文章被其他人盜用
: 都是作者發表在板上後 大家就認為可以到處貼、可以收精華區、放進板畫面
首先...本版明文
在此PO推娃就是要讓大家使用
其他ANSI則要經過原作同意
然後之前說過...只有該版的版主才能收於該版的精華...
還有就是收精華是版主的職責
進板畫面的話...版主通常會自由使用某篇人氣高的文章作為進板...以示尊容
在下的話...放進板一定會問原作...雖然還沒使用過這項權利
: 這種如無作者來信就不予理會的被動管制不是嗎?
要是對這個版規有意見的話也歡迎提出修版規的提案...大家可以商議的
: 如果非原作也能檢舉這類文章的話
: 那我這個沒做美工圖的是否也有權檢舉那些未經作者同意收錄美工圖到精華區的人囉?
同樣...收精華只有版主能...且為版主職責...在這不多說
: 若只單憑這個板友來信檢舉的話我無法接受這個判決。
: 單憑這個板友來信的話憑什麼對我做出警告?
有板規明文規定...請自己去看
: (若這位板友也有去信詢問cAshoNly並確認其不同意我張貼其作品的話也請於公告交代清楚)
那閣下應該要主動去問原作者...
現在使用者是閣下...不是檢舉人
所以使用者有義務去詢問原作的意見
檢舉的話是人人皆可檢舉...這個是無庸置疑的...
當然...主要的判決還是在於原PO的意見
如果原PO不表態那還是會依照檢舉人的投訴為主
所以閣下要做的...是盡快聯繫原作...取得使用權
: ====
: 第二個我要說的是這種問美工圖案的文章
: 若非板上有人詢問且板面搜尋不著這個簽名檔的話我也不會閒到去貼這個簽名檔
: 如果真的要劣退這類文章的話
: 那乾脆禁止板上發問這類文章就好
當然可以發問啊!!!
: 免的遇到出現有板上沒有的美工圖的話
: 然後有人像我一樣蠢的去把圖貼出來又被劣退...
誰叫閣下回答時直接使用原圖?
除非閣下就是原作...不然就要向原作取得使用權
回答的話通常是用文章的篇數或是精華區的位置
: ====
: 總結幾句話
: 我只想說那位板友若非原著而想要檢舉的話請先去信通知原作者
: 請他通知板主劣退我
: 而不要自己寄信給板主說我怎樣怎樣的
所以才沒有劣退啊!!
在下這樣解釋閣下了解了嗎?
若不行的話在下還會在逐句解釋的!!!
或是讓各位版眾來討論這件事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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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人稱我貓大...仔細想想我跟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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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愛睡覺...除非必要否則不會想運動 4.有時不太愛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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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性孤僻 5.很有好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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ω ≡ ◢ 3.食物怕太燙(也就是所謂的貓舌頭) 6.神經很敏感
▲√ 看來貓的個性我都有了...自稱"貓小"也不為過啊X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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