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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之前參考http://code.google.com/p/pygep/ (single objecitve),修 訂與擴充後變成了multi-objective GEP 做論文研究,之後想要放到github上, 且之後可能論文會直接引用此套件。 原始作者使用的是GPLv2的宣告,但是套件內除了一些基本的utility函式外, 我幾乎都有大幅修改過,甚至有些功能是只有function名稱相同, 實作的部份可以說完全不同了,若是這種情況,請問我修改過後的套件 是否可視為我的個人作品,或是還是屬於延伸作品? 請有相關經驗的大大指點一下,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9.242.215
birdhackor:仍屬衍生作品,別說你還有一樣的,有些只有介面相同的 10/24 14:36
birdhackor:都曾引起爭議了... 10/24 14:36
gozule:謝謝,那我準備改用不同架構改寫實作 10/24 14:54
buganini:不懂你的問題在哪,衍生作品也是你的作品啊 10/24 15:54
buganini:除非是有需要封閉原始碼,或是想要用其他授權 10/24 15:55
buganini:不然原本的GPL並不會影響到什麼啊? 10/24 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