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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主文: s124xy 水桶7日 判決理由: 1.違規事實: 作者 s124xy (心的距離) 看板 Q_ary 標題 [問卷] 對於facebook使用後的看法 時間 Tue Jan 7 21:41:35 2014 ─────────────────────────────────────── 作者 s124xy (心的距離) 看板 Q_ary 標題 [問卷] 對於facebook使用後的看法 時間 Mon Jan 6 20:05:23 2014 ─────────────────────────────────────── 2.本次違規違反 板規08 重複發文定義:相同單位,相同研究對象,相同問卷重複發表 相同單位,相同研究對象,相同問卷每 7日至多於本看板發布乙次。 因任何原因刪除之文章仍應計入使用配額。天數計算自發文日起算。 3.說明:第一次發文因連絡方式未附,予以12小時修正時間後,仍未修正,刪除。 第二次發文並未間隔前文7日以上,刪除。 -- Sent from my C6502 or C6602 in Android 4.2.2 with JPTT OR Sent from my Swat-PC in Windows 8 with PCMan Comb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90.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