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Q_ar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closejiang (closejiang)》之銘言: 使用者您好, 這個個案比較單純,當時的信都在我這邊,我就先處理。 首先先提醒一下使用者closejiang(以下簡稱c方),不受理也是一種板務處理方式。 案例摘要: 使用者gcfs1597(以下簡稱g方)於本板多次填寫問卷 遭c方質疑擁有多重身分有惡意填卷之虞。總結c所提供的資訊。 2014/02/28 曾經被公司派至到海外工作的工作者 2014/05/08 飯店業與旅館業的主管(不限部門與職稱) 2014/05/11 學測指考考生 剩下二個於看板 THU_Talk、NCHUS 的資訊不予參考,他板事務。 -- 針對問卷設計者的條件限定,有幾個疑點, 1.曾被派外工作,什麼工作?也許g方年紀輕輕就確實相當有能力。 2.什麼樣的主管?小部門的主管? 3.工作中就不能準備考大學?當然可以。 就這三個疑點來看,沒有充足理由去判斷g方確實有惡意填卷的情事。 c方所認為的人生規劃也許符合常理,但是常理之外並無不可能。 於看板看板 THU_Talk、NCHUS所填寫之其他資料屬於他板事務,不處理之。 並請c方注意,站方並無權力要求使用者誠實以確實的身分使用各看板。 只要使用者希望,他可以選擇自由在各看板中留下任何他喜歡的自己的形式。 所以仍維持原判決,不受理此案。 此案若未有新事證,不得再議。對判決若有任何意見,請向組務申訴。 -- 針對g方所提出之個資問題。 c方所公布的五項資訊,皆是g方主動於本站各看板所揭露的資訊。 g方在本站發布文章時就應明白並同意這些資訊於網路上予人知曉。 故初步判定,c方並無違反個資法。 惟本看板管理人非法律專業,對於法條之見解可能不甚精確。 若有疑慮請直接向有關權責單位針對個資法、名譽受損相關權益報案或提起訴訟, 本看板管理人將盡可能提供g方所需之電磁紀錄。 對本判決結果有任何意見,請向組務進行申訴。 謝謝。 問卷板板主 biup2 051714 015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07.5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Q_ary/M.1400262292.A.00F.html ※ 編輯: biup2 (61.230.107.59), 05/17/2014 01:5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