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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Re: 應版主之邀--內有比數,不想知勿進
時間: Mon Oct 20 23:16:17 2003
※ 引述《Guy (很久沒被搭訕的男人)》之銘言:
: : 我到覺得那是情有可原的
: : 對於十幾年來一直都偏袒著象隊的爛裁判而言
: : 尊重裁判與服從裁判是國外職業運動的最高法則
: : (不包括NBA)
: : 但是跟韓國裁判有拼的中職裁判
: : 實在是...
: : 有時候在球場上的情緒是難免的
: : 就連神的右手面對以前的七十歲老教頭
: : 不也是毫不猶豫的使出合氣道(我真的覺得那很像合氣道)
: : 所以這是很難說的啦
: : 東哥就像是中職的巴克利或尤英一樣
: : 欲求一冠而不可得
: : 套句純喫茶的廣告詞
: : 「總冠軍的路有多遠,只有東哥知道」
: 我不同意
: 不能因為別人爛就要用爛的方法應對
: 職棒球員絕對是很多小朋友的偶像
: 他們應該要承擔相當的社會責任
: 光是這一點就該處罰他
這我倒有一點小小不同的意見
當裁判的判決發生不公正的情況時
隨口說出一些發語詞與垃圾話
實屬人之常情
不然NBA那些滿場飛的T又時哪來的呢?
當然,那未必好
所以我說那是情有可原的
另外,談到球員作為小朋友偶像的問題
其實這部份還有一些討論的空間
讓我引一下巴克力的話好了
他說道:
「難道你們因為一些人會灌籃,就要小朋友崇拜他嗎?
據我所知,有些毒販也是會灌籃的....」
所以說社會責任這個問題
課題很大,我想也超出我們的討論範圍
: 就像巴克利吐口水要被罰錢,他也道歉
不過他是對誤擊小女孩道歉
而不是對吐口水道歉
: Zimmer那天說他讓球隊和家人蒙羞,哽咽掩面離開
: 東哥不應該以為自己做得很對(事興農的東哥,不是本班的東哥)
: 那一記真的很帥啦,上帝的右手
: 我個人對那件事的看法是自衛
: 於法於理都絕對站得住腳
: 於情、、、有點說不過去
: 畢竟Zimmer高齡七十多
: 但是我相信換了是你我都會有類似的動作,只是不一定那麼順、那麼帥就是了
: Pedro應該表示一下比較好
: 最後
: 師兄說的巴克利和尤英
: 我覺得和東哥不同
: 說時在的
: 欲求一冠而不可得
: 身為球迷的我們當然相當為他們惋惜
: 但是
: 棒球比賽、球迷、聯盟都沒有欠他們一個冠軍
: 欠他們的頂多是老天爺罷了
話是這麼說沒錯啦
可是畢竟人是種情感的動物
看到球員十幾年來不斷努力地付出
總是希望他們能有個happy ending
東哥這十幾年來,很認真地付出,也為國家立下無數的汗馬功勞
從職棒選手開禁可以參加國際賽以來
只有東哥一位職業選手是每役必與(除了去年的亞運與洲際盃)
帶著一堆年輕小伙子打港口盃呀、哈連盃呀、美國移地訓練呀,還有大大小小的一堆鳥盃
培訓隊的小將們還有時間可以休息
只有他打完培訓隊後打職棒,
職棒打完打培訓隊
結果就是身上永遠都好不了的大大小小的傷與越來越慢的腳步
唉
其實我也只是有感而發
因為看到這些天,網路一堆人在圍剿他
有了點小小的感觸
這件事似乎沒有那麼嚴重
騎車在路上有人胡亂地超車都不免會罵幾句國罵
更何況在球場上面對不公的判決呢?
東哥該被balm的
該是他的總冠軍系列中的鳥打
害的自己與球隊沒辦法更上層樓吧!?
(當然,他的情緒控制不佳,也影響了自己與球隊的表現)
講到這裡,
突然想到,當年道奇隊來台灣打友誼賽時
東哥還曾經從神的右手中打出一支安打耶
--
他必須是數學家、歷史學家、政治家、哲學家...必須瞭解數學符號的意涵,再用白話
文表達出來。必須要在一般通則之下,思索個別的特例,並且在思考時,同時觸及抽象
與具體的層面。必須以未來為目的,在過去的照明之下研究現況,人類本性與制度完全
在他的考量範圍之內。必須同時秉持有所為而為與無所為而為的心境。像藝術家一般遠
離塵囂,隨時保持清廉;然而,有時候又要像政客一樣,接近俗世。
Lord Keynes
--
┌┌┌┌ Origin: 小魚的紫色花園 <fpg.twbbs.org> 140.112.200.214 ───┐┐┐┐
※ 引述《Guy (很久沒被搭訕的男人)》之銘言:
: : 我到覺得那是情有可原的
: : 對於十幾年來一直都偏袒著象隊的爛裁判而言
: : 尊重裁判與服從裁判是國外職業運動的最高法則
: : (不包括NBA)
: : 但是跟韓國裁判有拼的中職裁判
: : 實在是...
: : 有時候在球場上的情緒是難免的
: : 就連神的右手面對以前的七十歲老教頭
: : 不也是毫不猶豫的使出合氣道(我真的覺得那很像合氣道)
: : 所以這是很難說的啦
: : 東哥就像是中職的巴克利或尤英一樣
: : 欲求一冠而不可得
: : 套句純喫茶的廣告詞
: : 「總冠軍的路有多遠,只有東哥知道」
: 我不同意
: 不能因為別人爛就要用爛的方法應對
: 職棒球員絕對是很多小朋友的偶像
: 他們應該要承擔相當的社會責任
: 光是這一點就該處罰他
這我倒有一點小小不同的意見
當裁判的判決發生不公正的情況時
隨口說出一些發語詞與垃圾話
實屬人之常情
不然NBA那些滿場飛的T又時哪來的呢?
當然,那未必好
所以我說那是情有可原的
另外,談到球員作為小朋友偶像的問題
其實這部份還有一些討論的空間
讓我引一下巴克力的話好了
他說道:
「難道你們因為一些人會灌籃,就要小朋友崇拜他嗎?
據我所知,有些毒販也是會灌籃的....」
所以說社會責任這個問題
課題很大,我想也超出我們的討論範圍
: 就像巴克利吐口水要被罰錢,他也道歉
不過他是對誤擊小女孩道歉
而不是對吐口水道歉
: Zimmer那天說他讓球隊和家人蒙羞,哽咽掩面離開
: 東哥不應該以為自己做得很對(事興農的東哥,不是本班的東哥)
: 那一記真的很帥啦,上帝的右手
: 我個人對那件事的看法是自衛
: 於法於理都絕對站得住腳
: 於情、、、有點說不過去
: 畢竟Zimmer高齡七十多
: 但是我相信換了是你我都會有類似的動作,只是不一定那麼順、那麼帥就是了
: Pedro應該表示一下比較好
: 最後
: 師兄說的巴克利和尤英
: 我覺得和東哥不同
: 說時在的
: 欲求一冠而不可得
: 身為球迷的我們當然相當為他們惋惜
: 但是
: 棒球比賽、球迷、聯盟都沒有欠他們一個冠軍
: 欠他們的頂多是老天爺罷了
話是這麼說沒錯啦
可是畢竟人是種情感的動物
看到球員十幾年來不斷努力地付出
總是希望他們能有個happy ending
東哥這十幾年來,很認真地付出,也為國家立下無數的汗馬功勞
從職棒選手開禁可以參加國際賽以來
只有東哥一位職業選手是每役必與(除了去年的亞運與洲際盃)
帶著一堆年輕小伙子打港口盃呀、哈連盃呀、美國移地訓練呀,還有大大小小的一堆鳥盃
培訓隊的小將們還有時間可以休息
只有他打完培訓隊後打職棒,
職棒打完打培訓隊
結果就是身上永遠都好不了的大大小小的傷與越來越慢的腳步
唉
其實我也只是有感而發
因為看到這些天,網路一堆人在圍剿他
有了點小小的感觸
這件事似乎沒有那麼嚴重
騎車在路上有人胡亂地超車都不免會罵幾句國罵
更何況在球場上面對不公的判決呢?
東哥該被balm的
該是他的總冠軍系列中的鳥打
害的自己與球隊沒辦法更上層樓吧!?
(當然,他的情緒控制不佳,也影響了自己與球隊的表現)
講到這裡,
突然想到,當年道奇隊來台灣打友誼賽時
東哥還曾經從神的右手中打出一支安打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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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必須是數學家、歷史學家、政治家、哲學家...必須瞭解數學符號的意涵,再用白話
文表達出來。必須要在一般通則之下,思索個別的特例,並且在思考時,同時觸及抽象
與具體的層面。必須以未來為目的,在過去的照明之下研究現況,人類本性與制度完全
在他的考量範圍之內。必須同時秉持有所為而為與無所為而為的心境。像藝術家一般遠
離塵囂,隨時保持清廉;然而,有時候又要像政客一樣,接近俗世。
Lord Key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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