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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Re: 應版主之邀--內有比數,不想知勿進
時間: Tue Oct 21 20:47:11 2003
Barkley的話,我只是提出來做一個參考
提出另一種方面的看法
當然不是說他講的一定是至理名言
我想,我應該把我的意思表達的清楚一點
黃忠義的行為固然值得商榷
但我們要考量到他為啥會有那種反應
當面對一次又一次不公義與不公平裁判的對待
你可以看到從第一、二場開始
一開始那種兩好三壞後奇怪的判決
黃前幾場只是搖搖頭,然後苦笑
接下去第三四場開始動作越來越大
這時已有摔頭盔出現
然後自言自語
接下去就有第五場的激情演出
算是體制外的動作出現
這種行為當然不甚可取
但我認為卻是很可以理解的
他並不是沒有試過在規範和體制內與裁判做過溝通
很合理地,這時他一定認為裁判群就是針對他
所以會有那一連串情緒失控的行為出現
我們應該講,那些舉動固不可取
但裁判也難辭其咎吧
所以這時,規範間就有了灰色地帶的存在
黃沒有遵守聯盟的內規
裁判亦沒有遵守聯盟的規定(公平公正地執法)
所以我才說這件事很難講
否則威總丟個帽子就被判出場了
(打人是被判出場後的事)
裁判也不會對東哥手軟吧
--
他必須是數學家、歷史學家、政治家、哲學家...必須瞭解數學符號的意涵,再用白話
文表達出來。必須要在一般通則之下,思索個別的特例,並且在思考時,同時觸及抽象
與具體的層面。必須以未來為目的,在過去的照明之下研究現況,人類本性與制度完全
在他的考量範圍之內。必須同時秉持有所為而為與無所為而為的心境。像藝術家一般遠
離塵囂,隨時保持清廉;然而,有時候又要像政客一樣,接近俗世。
Lord Keynes
--
┌┌┌┌ Origin: 小魚的紫色花園 <fpg.twbbs.org> 140.112.200.214 ───┐┐┐┐
Barkley的話,我只是提出來做一個參考
提出另一種方面的看法
當然不是說他講的一定是至理名言
我想,我應該把我的意思表達的清楚一點
黃忠義的行為固然值得商榷
但我們要考量到他為啥會有那種反應
當面對一次又一次不公義與不公平裁判的對待
你可以看到從第一、二場開始
一開始那種兩好三壞後奇怪的判決
黃前幾場只是搖搖頭,然後苦笑
接下去第三四場開始動作越來越大
這時已有摔頭盔出現
然後自言自語
接下去就有第五場的激情演出
算是體制外的動作出現
這種行為當然不甚可取
但我認為卻是很可以理解的
他並不是沒有試過在規範和體制內與裁判做過溝通
很合理地,這時他一定認為裁判群就是針對他
所以會有那一連串情緒失控的行為出現
我們應該講,那些舉動固不可取
但裁判也難辭其咎吧
所以這時,規範間就有了灰色地帶的存在
黃沒有遵守聯盟的內規
裁判亦沒有遵守聯盟的規定(公平公正地執法)
所以我才說這件事很難講
否則威總丟個帽子就被判出場了
(打人是被判出場後的事)
裁判也不會對東哥手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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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必須是數學家、歷史學家、政治家、哲學家...必須瞭解數學符號的意涵,再用白話
文表達出來。必須要在一般通則之下,思索個別的特例,並且在思考時,同時觸及抽象
與具體的層面。必須以未來為目的,在過去的照明之下研究現況,人類本性與制度完全
在他的考量範圍之內。必須同時秉持有所為而為與無所為而為的心境。像藝術家一般遠
離塵囂,隨時保持清廉;然而,有時候又要像政客一樣,接近俗世。
Lord Key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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