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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dn (ddn)》之銘言: : ※ 引述《arn (hasards ou coincidences)》之銘言: : : 作者: outty ( ) 看板: B90305XXX : : ----我的個人碎碎念---- : : 社會研究法課堂分兩部分 : : 一部份講課,一部份實習,也就是小組討論。 : : 我講課部分缺不超過六次(含12/17這一次,雖然點到名 但第二堂就走人) : : 這樣照規定要扣8分。 : : 我實習缺過一次 就算給他扣3分好了。 : : ﹍﹍﹍﹍﹍﹍﹍﹍﹍﹍﹍﹍ : 學則是這樣規定的: : 第四章 請假、曠課、扣分 : 第三十三條 學生因故不能上課者,須依學務處規定之請假規定請假。 : 第三十四條 未經准假或假期已滿而缺課者,以曠課論。曠課一小時,以請假五 : 小時論。 : 第三十五條 學生平時請假達學期上課時數五分之一者,扣該科學期成績百分之 : 五,達四分之一者,扣該科學期成績百分之十。 : 第三十六條 一學期中某科目請假達三分之一者,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 所以其實曠課很容易就達到被當的標準...... 相信這一個規定並不是這幾年才訂定的 應該在林老師當學生的時候就有相關的規定吧 如果換一個角度來想 今天林老師當學生時遇到同樣的老師 他會有什麼想法 乖乖上課嗎? 還是繼續另外一種形式的社會運動呢? -- 只是好奇而已啦^^ -- 幸福就是想念的時候馬上就能見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8.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