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cam美學 偷窺的愉悅是懲罰
記者周美惠/台北報導
「你在看我嗎?你可以再靠近一點!」小心!在網路世界裡,觀看和窺視的經驗可能不再
愉悅,反倒成為懲罰;透過webcam(網路攝影機)在鏡頭前展現自我的藝術家,才是從「
被觀看」行為中,得到權力掌控和快感的大贏家。
在九六年,西方藝術家Jennifer Ringly首創「webcame es」俱樂部,她在家中架設錄影用
監視器,透過網路二十四小時公開傳輸她的日常生活,號稱是第一位使用webcam在網路進
行全天候展演的人。其後,無數藝術家向她挑戰,同樣以網路全天候放送個人私生活。
上述網路現象立即引起媒體重視,並將之化約為「公開自我私密性」、「偷窺狂」和「暴
露狂」等特質。世新大學廣電系助理教授劉永(日告)在其論文「房間裡的一只眼睛酖
webcam的美學初探」則指出,在某種層面上,webcam已經顛覆掉傳統藝術上的「觀看」思
維。
劉永(日告)解析,webcam是一種緩慢而小規格的影像,一分鐘最多只能看到十五格影像,遠
不如一秒鐘可播二十四格影像的電影放映速度;而且webcam通常沈默無聲需附上註解,並
得經過登記註冊方可進入網站觀看,因而更添秘密性,其本質和日記文學相當接近。另一
個特質是觀看者和展演者幾乎無所謂時差,而具備「同時同步性」。
問題是,當網友在觀看這類「藝術的webcam」,基本上都看不久,不但欠缺偷窺的愉悅,
甚至在觀看時還會感覺某種程度的痛苦。
劉永(日告)以法國哲學家傅柯的重要著作「監視與懲罰」裡描述的環狀監獄和webcam做一
比較。
環狀監獄以開敞的環狀建築,設計出趨近於整體的視覺,讓獄卒的目光可以三百六十度注
視到監獄裡的每一個犯人、每一個角落。在這個展現權力的空間中,建立監視與被監視的
關係。由於典獄長擁有絕對的注視權,在觀看的行為上,他享有某種監視的愉悅。
然而,webcam的世界卻完全顛覆了傅柯的理論。在多采多姿的網路世界裡,全天候盯著
webcam的小螢幕、觀看他人平凡的日常生活和斷斷續續的影像,實非愉悅的觀看經驗。
再者,藝術家雖將自己完全曝光,卻可決定視覺角度,讓人看到的只是他在客廳、餐廳、
書房裡的模樣,而且開不開機全由其掌控。
劉永(日告)因而認為,在數位科技的時代裡,觀看與被觀看的權力關係,不再如傅柯「監
視與懲罰」裡所說的那截然二分;webcam的觀賞經驗中,觀看者開始品嘗到「罪與罰」的
滋味,在鏡頭前展演的藝術家,反因被觀看而得到權力和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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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尬,這種想當然爾的結論真恐怖。
典獄長「視姦」囚犯,傅柯是這樣暗示的嗎?
話說回來,大樓公寓管理員一定是最受歡迎的工作,
因為他「享有某種監視的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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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希望友誼也能像瘟疫一般蔓延開來,但請繞過床第,
讓它漂浮如一片友誼汪洋環伺的孤島。 高不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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