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ltrazone (極境)》之銘言:
: 五、若申請人數超過預定名額,則以博士班一、二、三年級及碩士班一、二年級優先。
: 今年碩三這一屆真是可憐......
: 當年入學申請獎助學金,明文規定高年級優先。
: 等到我們高年級時,卻已經沒有任何優惠了。
: 制度改革中的斷層帶。
: 大家各自找個好工作,度過辛苦的第三年吧~~
: 開學前在銀行,發現連就學貸款也要大排長龍。
: 漸漸的,只有有錢人才有受高等教育的權利。
: 那麼那些在低層聽不到的聲音呢?
: 也許只有永遠的闇啞下去吧......
: 有感而發。
: 說話太直接很惹人厭。
: 但不吐不快......
一點也不惹人厭!如果是我的話會講的比你更直接。
(你要是沒po這篇文章,我還沒發現這帥氣的第五點規定呢!)
真想把這頁印下來丟到主任信箱!
唉,不過話說回來,我碩一碩二的時候也覺得,越久不畢業越容
易申請到國青研究室、助學金有點不合理,那時是覺得碩三以前
的應該比碩四以後的優先。沒想到現在自己就變成「斷層帶」了
XD
但是,我實在弄不清楚這個新規定的立意為何——碩一碩二比碩
三優先——碩三寫論文應該自己找工作?還是我們不應該念到碩
三?!
此外,又想起曾從一位學長那聽說,主任曾說過類似「反正你們
拿助學金還不是去逛街買東西」之類的話,就感到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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