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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學年度臺大中文系研究生助學金申請公告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8月13日截止 (表格請上本系網頁下載,或洽朱助教索取) 一、申請資格: 1.本所博、碩士班在學研究生(含外國學生)。 2.凡在校內、外有專職,或領取金額高於本項助學金之其他獎助學金, 或前學年(期)學業成績不佳、協助系所工作不力或違反校規受記小 過以上處分(處分確定之次月起未滿一年)者,一律不得申請本項助 學金。 3.擔任兼職者,須填報薪資所得,以供審核。 4.新生符合本條前二款者均得申請。2年級以上之申請者,其前學年之 每科學業及操行成績均須達70分(含)以上。 二、受領 助學金之研究生,以協助本所教學及其他相關系務為主要工作;依   工作內容,每項區分點數,原則上每點每週以4.5小時為度,部分工作視   性質略有調整。 三、分配標準:   1.碩士班:每點每月3600元,博士班:每點每月4500元。   2.申請總額最高以3點為上限。   3.由於可分配總金額須俟10月底校方確定各系註冊人數後方能得知,屆     時將視實際總額略作調整。 四、若申請人數超過預定名額,則以博士班1、2、3年級及碩士班1、2年級優先。   (「年級」係指至本學期為止不含休學之在學學期總數,每2學期累進1個年級。) 五、為使開學期間教學及研究工作順利進行,採兩階段分配方式進行:   1.第一階段於8月下旬校方核撥金總額尚未確定前,先行分配編號1至7項工     作。原則上工作自97年9月1日開始。   2.其餘工作,俟10月下旬校方公佈助學金金額後,再作分配。 六、若有需要,可視工作性質或教師需求補做前數月之工作時數(舊生可前溯至   8月份,新生自9月份開始),並補領助學金。 七、各項工作時間原則上至98年7月31日止(補做者視教師需求須延長至98年8月   31日)。 八、工作審核,由本系系務委員會處理。倘有工作不力者,由本所通知學務處, 自通知之次月起停止撥付助學金。 九、請於本年8月13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備妥申請表、切結書及歷年成績單1份 (一年級新生免附成績單,舊生96學年度未修課者可由網路列印歷年成績單), 洽系辦公室朱靜怡助教申請。 十、本學年度研究生助學金工作項目及點數如下: 編號 工作項目 工 作 內 容 說 明 點數 預計員額 指導教師 ---- ----------- ------------------------------ ----- --------- ----------- 1 必修課程教師 協助1位教師本學年度所有課程之 1 約20 必修課程教師 教學研究助理 教學研究工作,內容包含製作及領 取講義、借還圖書、查詢資料、 監考、批改固定答案之測驗題、協 助教具操作、代為打字等。每週以 4.5小時為上限。 2 客座教師教學 擔任上學期客座教師之教學研究助 1 1 教學:傅剛老師 研究助理(上 理。另外0.5點為全學年工作,協助 會議及學報:系主任 學期)+會議 本系各項學術會議、演講之籌辦、 及學報助理( 執行事宜及擔任本系學報責任校對。 全學年) (學報校對期約集中於6月及12月) 3 服務課程小 每位帶領1班服務課程。除協助服 0.5 7 服務課程教師 組長 務課程之進行(點名、監督)外, 每學期須參加1次校方舉辦之TA講習, 檢查期初、期末反思報告及知識講 堂點閱狀況,並於期末上傳1次出 勤紀錄表。 4 大學部閱覽室 本項工作每點每週工作時數為6小時。 1 6 系主任 清潔、當值、 閱覽室值班、清潔維護及圖書管理; 系圖書整頓及 本系圖書之搬移、編目;進修部期中 進修部考試監 期末考試監考;協助系辦公室臨時性 考 任務。※進修部上課時間為18:25~ 22:10,此時段無法配合監考者,不可 填寫本項志願。 5 系辦公室助理 定時至第八室排班,協助系辦公室各 1 4 系主任 項工作。可配合補做至98年8月31日 者優先。 6 電腦維護 本系電腦維修。 2 1 系主任 7 研究計畫報帳 每週2日。助理報帳業務指導及蓋 1.5 1 系主任 及財產清點助 章;處理國科會B計畫報帳事宜。 理 協助本系設備儀器之清點及登錄。 可配合補做至98年8月31日者優先。 8 非必修課程 製作及領取講義、借還圖書、查詢 1 數名 非必修課程教師 師教學研究 資料、監考、批改固定答案之測驗 助理 題、協助教具操作、代為打字等。 每週以4.5小時為上限。 9 《中國文學研 研究生刊物出版事宜,含編校排版 共3 數名 系主任 究》編輯群 等。每年2期。(6月及12月出刊) (由編委會推舉產生) 10 國際學生學 協助導師輔導外國學生之生活及學 1 1 該班導師 士班導師助理 業相關事務。 11 大學部外國 每週至少上課1次。 1 2-3 系主任 學生課業輔導 12 大學部讀書會 指導大學部學生成立之讀書會、 1 1 系主任 指導及推廣 推廣大學部學生讀書風氣。讀書 會活動原則上每週1次,每週每個 讀書會至少需參加1小時,以了解 並指導讀書會之進行。 13 會議及學報 協助本系各項學術會議、演講之 0.5 1 系主任 助理 籌辦、執行事宜,並擔任本系學報責 任校對。(學報校對期約集中於6月 及12月) -- ∞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辦公室∞ 電話: 02-33664002~7 傳真: 02-23636496 網址: http://www.cl.ntu.edu.tw/ 信箱: chinlit@ntu.edu.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