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去系辦,向主任詢問借我們這部電腦與印表機所需的條件。鑒於以往學長姐
沒人負責設備而造成設備損壞的經驗(系上當年給研究室的可用電腦是五部,但現在只
剩下兩部能動),主任的條件是;各年級找負責人來負責電腦與印表機。設備損壞維修
與耗材使用經費由各年級自行負責。而如果設備遺失,則由負責人擔負相關責任,並
依照系上penalty rule(主任會再想想)來懲處負責人,而後的學弟妹也就不會再有相關
裝備。
而主任建議的負責人擔任方式,鑒於如果只由一個同學來擔任的話,可能責任過重,
所以主任建議由所有同學,每週排定三人來負責。期初,由系辦助教進行設備移轉,中
間由負責人之間移轉裝備,並簽名紀錄,期末或畢業時再由最後一任負責人將設備移交
回系辦。
有這批設備當然很好,但出了問題時,誰來負責?去向系辦助教詢問過了,以往的經
驗,是東西壞了,沒人處理,最後看看誰真的有急用,受不了之時才自己動手去修理。
印表機去年學長姐有拿去維修過,因為是在保固期之內所以免費,但今年是否仍在保固
期?我不確定。而且如果沒有這批設備,老實說,研究室也就沒有鎖門與限制開放時間
的必要。
誰來負責?就請有需要的同學出來負責吧!因為翔華不會用到這批裝備,也不想半夜
睡覺時還在擔心自己不會用到裝備的安危。關於是否要保留這批裝備,版主已經舉辦投
票,如果投票總人數不及全班總人數的一半,我再發放填寫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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