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謝同學們很配合地如期繳交口試申請書,
我把接下來你們要進行的相關流程在以下做說明:
依學校規定,本學期口試需在八月一日以前完成,
當你確定「口試委員(含指導教授至少三位,不限校內外)」名單時,
請儘速至系辦
1. 填寫「口試委員名單」(目前我在考慮是否將格式檔案e-mail請同學填寫)
2. 借「口試教室」
3. 領取口試委員「口試費」及「收據」(到時要請委員簽名)
4. 口試當天要派上用場的「資料袋」一份
也就是說,口試前「一兩個星期」左右就要到系辦來跟我說,
免得借不到教室,而需要更動你原本預定的口試日期。
系辦助教 婷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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