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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可能跟下學期讀瘋癲有關喔 而作者是之前箱屍案 在中時投書說明虐戀文化的高人 -------------------------------------------------------------------- ■從Gilles de Rais到陶子娛樂秀-媒體/邊緣與淨化之意志 【2004/01/01/重裝RESET網路雜誌】 ⊙epicure Gilles de Rais從1429年起和聖女貞德並肩作戰。貞德於1431年遭處決。 440年 ,de Rais則因淫行的傳言被送上法庭。《瘋癲與文明》裡頭這麼寫: (Gilles de Rais)被指控「異端、叛教、巫師、雞姦、招換魔鬼、占卜、謀殺 無辜、偶像崇拜、離經叛道」。……他在法庭上……主動要求「該自白書應用通 俗語言公諸於世..讓大眾知道他因上述過失而羞愧,以使他更容易獲得寬恕、獲 得上帝的慈悲」。在公開審判時……「法庭庭長要求他詳細陳述案情,他因此受 到的羞辱將能減輕以後受到的懲罰。」直到十七世紀,即使是最殘暴的罪犯,也 不會不公開罪狀便處決。光明正大的懺悔和懲罰完全可以抵消罪惡的黑暗。在罪 惡被終止之前,必須使罪惡受到公開的供認和展示。這樣才能完成罪惡的全部歷 程。 在那時候,罪惡具有「榜樣和贖罪的力量」。把罪行公開,是一種淨化、贖罪的 過程。犯罪過程要報導,而且要鉅細靡遺地報導。如果是性犯罪,要講清楚怎麼 發生、和誰、怎麼作、做了幾次。這之後,才完成了犯罪、贖罪的循環。 十七世紀以後,卻突然間出現了一個歷史上的斷裂,人們對罪惡的看法變了。罪 惡不能被報導,否則他像傳染病一樣會傳染。最好是把這些人關起來,不要讓人 看到。事情的細節不重要,大眾也不需要知道。這被看作是對「純淨」的大眾的 一種保護,免於其受污染。理性、人道、進步的觀念要這樣小心地去維護它。 但,這和我們有什麼關係? 因為,後面的觀點和台灣這幾年的集體情緒很相像。我們開始譴責媒體「嗜血」 ,認為他們把不需要報導的事情講得太詳細。1997年11月,陳進興挾持南非武官 的事情仍令很多人印象深刻。事件過後,各電台即時轉播的報導遭到多方批評。 「陳進興綁架媒體,媒體綁架民眾」,有人這麼寫。對於電視上、戲劇節目裡演 出的犯罪,大家也說,太詳細了,都是這些節目把社會風氣帶壞的。污染了這個 已經很亂的社會,教壞我們的下一代。2001年四月,18歲男子與51歲婦女的「老 少配」喧騰一時,大眾不可置信之餘,要求媒體閉嘴。2003年,「閱聽人監督媒 體聯盟」點名批判「綜藝旗鑑」與「陶子娛樂秀」等數個綜藝節目過於羶色腥, 充斥偷窺、裸露、與性暗示,使得「陶子娛樂秀」暫停一周,全面改名轉型。 傅柯說,發生在歐洲的這個變化,伴隨著一波波把社會淨化的運動。把不潔、被 人厭棄的東西排除出去、驅逐出去、關起來。建築了一個潔淨、純白、安全、希 望、理性、人道的社會(的假象)。對於髒的東西,最好是不要碰,最好是趕遠 一點。 對照台灣,是否可以聯想到:過去這幾年,剛好也是台灣,尤以台北為首,大舉 在現代化、國際化的名義下進行淨化活動的時候?公娼、電玩、色情業、遊民, 這些人被驅逐到邊緣去--物理上和想像上的邊緣,因為它們污染了這個已經很亂 的社會,教壞我們的下一代。台灣社會自行在進行一個以中產階級道德為指標的 淨化行動。 這時候也剛好聽到這樣的對媒體的立場。 有關聯嗎?有可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