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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ber98 (weber) 看板: R903220PTIR
標題: [澄清]韋伯文化總編的總回應和澄清
時間: Thu Jul 14 01:43:16 2005
各位學弟妹大家好:
我是畢業於民國76年的台大政治系政論組的學長陳坤森,現在是韋伯文化發行人兼
總編輯。最近為了這件事終於學會上BBS,並親自登錄個人帳號。第一次親自在BBS張貼
文章,心情有點緊張,如果有不盡理想之處,請多包涵和指正。
6月22日我委託同仁在PTT的job版和政研所和社研所刊登徵才啟事,沒想到得到一些
回應留言,有正面也有負面的意見,絕大部分都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我都樂於接受和
並改進之。唯獨署名Zealy、dancing4self、chuht所言之內容,與事實有相當的出入,
我已在前幾天分別先透過ptt系統寫信給他們,但都未回信和回應,現信件原文張貼如下:
1.7月8日給Zealy的第二封信:(第一封信因與下文的澄清幾乎一樣,所以不貼)
To zealy:
我已前幾天寫了一封信給您,請您自行刪除您在PTT所有對韋伯文化的不實陳控,
但到今天為止,仍未見您刪除。我已請教過我的律師朋友,並陳具相關證據給他看,
他說如果我採取法律行動,勝訴頗高。
俗語說:名譽是人的第二生命。請於下星期二以前,務必自行刪除所有相關文章,
這是我最後的忍耐期限,否則我將採取法律行動,如果刑事誹謗罪成立,我還將要求精神
賠償100萬。
我大概已知道您是誰了,我已好言相勸了,希望您自行刪文,此事就此落幕,
但如果您還是置之不理,法律後果請自行承擔。
韋伯文化總編輯 陳坤森
2.7月11日給Chuht的第一封信:
Chuht您好:
敝社最近在ptt張貼網路徵才,有不少回應的留言,也讓我因此學會了上BBS站。
從您的140.114.204.45,可以推知是由清華大學發出的留言,我也大概知道您是誰。
您在Ptt工作版所回應的留言,有許多與事實有出入,我也不想多做解釋,只不過
我想問:我有欠您稿費嗎?您在整個翻譯過程校稿了幾次?三次、四次或五次?
韋伯文化一直在成長和進步,等二、三年您拿到碩士學位後,您會發現韋伯文化
不斷地蛻變,屆時也可以間接證明您對韋伯文化的觀察和評價是錯的。
不多寫了。祝您學業順心。
韋伯文化總編 陳坤森
3.7月12日給dancing4self的第一封信:
To dancing4self您好:
您說您曾幫敝社翻譯過,請問您是誰?我有欠您稿費嗎?您翻譯過程校了幾遍?
我到底強迫了哪些譯者全書校稿三、四校,請明確指明是哪位譯者。
有種請回信告訴我,您是誰,不要躲在背後暗地傷人名譽。
如果您不敢回信,代表您是在6月28日在Ptt的回應留言有站不住腳之處,
並恐有誹謗之虞。請自重。
韋伯文化總編輯 陳坤森
以上是我在正式張貼此回應文之前,以極大的耐心和善意,先行寫信給當事者。
最近同仁又教我Ptt查詢網友的功能,發現截至7月13日中午以前,此三人上ppt的次數
分別是:Zealy: 89次,dancing4self: 31次,chuht: 1244次,前兩人非常有可能為了
攻訐韋伯文化而申請新帳號。再從IP的來源以及寫信的口吻,不禁讓我覺得此三人是否
有重疊身份之處。必要時,我會請求電信警察求證此事。我不禁要問這三名網友,
特別是zealy:
我也不知哪裡得罪您,或是虧欠您什麼,或是跟您有何深仇大恨,讓您非常有心地
到處在ptt的政研所和社研所班版上張貼一些並非事實的言論。我尊重您的言論自由,
然而杜撰一些不是事實的話,讓敝社的商譽嚴重受損,且似乎有觸犯誹謗罪之虞。
您將我描寫如此不堪,讓我看了十分難過,如果您所言屬實,那麼讓以「良知、
品味、責任」自許的總編人格形同破產。我希望您立即恢復我名譽。
以下是我針對zealy在6月25日在各班版的不實陳述所做的澄清:
1. 92年和93年敝社有兩位全職員工,吳怡君(東吳社會系畢業)、陳昶佑(政大新聞系畢業
),他們前三個試用期起薪確實是22000元,但第四個月調高為23000元,另外每個月還有
績效獎金、全勤獎金可領。93年10月又徵聘陳怡君(台大社會系畢業)起薪調高為24000元
,今年年初又來了一位政大新聞所畢業的王若馨,薪水是28000元。此上皆有相關報稅和
薪資資料可供查證,您所說的「完全沒有調過薪水,做了十個月全職編輯,還是兩萬二」並
非事實。
2. 前年11月敝社搬到永和中正橋某大樓的6樓,面積有52坪,為了節省開銷,我和我老婆
住在其中的一間房間,確實如您所說是「住辦合一」,但您所說我「常穿睡衣」上班。稍
具常識的人,就會覺得這是不可能的事。穿睡衣上班是一件非常唐突和不得體的事,不要
說「常穿」,而且「一次」就會讓人印象深刻,關於這點可以向去年來此打工的台大政治
系所的靜旻、孟涵、宜恩、雲楠、子婷、妤虹、芸青等任何人詢問是否真有此事。我在辦
公室幾乎都是穿著運動褲或休閒短褲上班,暑假很多人也有類似的穿著,況且我的衣櫃裡
並沒有任何一件睡衣。如果確有您形容我「常穿睡衣」上班,經任何人指證屬實,我願立
即開立一百萬支票捐給政研所辦公室。
3. 去年和今年暑假計時工讀生的時薪都是一樣,大學在學生90,剛考上的準研究生100元
,碩一以上110元,做滿三個月還可以再調升10元,此可參見敝社員工打卡單和薪資紀錄
簿,並可向去年和今年來敝社打工的人求證。您所說的「少傻了,時薪一律100,定格在
100元不動」,不曉得您的事實根據是如何?您這樣寫會讓人覺得我是個尖酸刻薄的人,
已構成我名譽的毀壞。
4. 辦公室養了一隻土狗,您把它形容是一隻「臭狗」,並說編輯有一項工作項目是遛狗。
這種情形有發生但是非常少,一年絕對沒有超過十次,因為我岳母每天會來辦公室,
偶爾回南部和出國,才由我來遛狗,有時我真的太忙了,才請員工代為遛狗,但皆會先
徵求他的同意。
5. 我對初譯者,尤其是他們譯的第一章,會故意退稿重新看一次,事後再正式校稿一次,
總共兩遍。因為初譯者初次接觸翻譯,譯文通常不像中文,甚至辭不達意,着眼點是在訓
練譯者及要求品質。稿費通常一個字0.5元,如果都有認真校稿,我是不可能扣人稿費的。
您所言:「我一直叫譯者重翻,甚至以翻得不佳為由降價」,您又說:「有人沒領到稿費
」。或許還有如您所言未結清稿費的人,我想藉此機會趕快處理此事。針對上述您說言之
鑿鑿的指控,請具體舉證相關人和事,否則我希望您道歉。
去年有蠻多政研所學生在敝社打工,後來成為譯者,協助翻部分章節。為了反駁您的
指控,我陳述與去年政研所在學生合作翻譯的互動如下(為了追求事實,不得不公佈當事者
的名字,敬請當事者見諒,並歡迎政研所各位同學向當事者求證)。
比較政治研究的新方向:子婷:0.5元稿費結清,校稿一次。(有翻譯經驗)
靜旻:0.5元稿費結清,校稿二次。
妤虹:0.5元稿費結清,校稿二次。
政治學方法論與途徑: 雲楠:0.5元稿費結清,校稿二次。
宜璇:0.5元稿費結清,校稿二次。
妤虹:0.5元稿費結清,校稿二次。
倩華:0.5元稿費結清,校稿二次。
布爾克威爾政治學辭典:高誼:未校稿,雙方同意0.4元稿費結清
苑新:未校稿,雙方同意0.4元稿費結清
文化多元主義與全球社會:詠心:還有一章尚未譯完,尚未校稿,也尚未結清稿費。
敝社在翻譯前都有告知譯者不能漏翻或節譯,且譯者校稿時必須再行核對原文,
對品質的要求比其他出版社嚴格許多,有時社內編輯在校稿時發現譯者有漏翻或節譯,
當然就會回傳檔案要求譯者補譯該段落,難道這也算是多校稿一次嗎?
4. 另外,您說韋伯文化網站討論區上「溫馨打氣的留言(特別是"anonymous")都是老闆
自己留的」以及您說「我壓榨員工」、「在員工之間挑撥離間」、「講一大堆學術界的
噁心事」,也請您具體舉證,否則道歉。
署名zealy的人,您敢不敢向我一樣以「真名」逐一針對上述我所言的來做回應,
您敢不敢!在您回應之前,請多查證,以免觸犯刑法上的「加重誹謗罪」。
韋伯文化成立已經有七年,在外界有一定的口碑,以前對譯者要求不嚴,導致有些
書的品質真的有待加強,也因此讓出版社多花了許多人力和財力進行革新重譯。現在,
出版社要求譯稿品質比以前嚴格許多,導致少數譯者心生怨言。曾經不止聽到一位譯者
說過:「把翻譯譯好本來就是應該的」,學術翻譯是件良知事業,譯不好會誤人子弟的。
希望各位能多給韋伯文化鼓勵,我會更加用心和努力出更多更好的譯作。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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