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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ecpe (重返羅馬廣場)》之銘言: : 各位好,本人想請教ㄧ下各位先進, : 內閣制和雙首長制當中, : 所謂的解散國會, : 是否前者是主動,而後者是被動呢?? : 也就是說,後者ㄧ定要國會先提倒閣, : 但前者並不用, : 實在是搞不清楚, : 請教各位大大囉!!~~^__^ 各國制度設計都不同,而且這樣的講法也太籠統 雖然英國首相可以主動解散國會,但是英國並不是唯一的內閣制國家 我直接講德國吧,德國總理就不能主動解散聯邦眾議院,而聯邦眾議院也很難讓總理下台 因為憲法設計了「建設性不信任投票」,讓倒閣變的很難,目的是解決威碼時期的混亂。 可是你會想(假設你有注意啦 ^^),德國眾議院也不是每次都做滿任期才改選的啊! 沒錯,雖然總理不能主動解散國會,但是他可以向國會提出信任案(當信任案沒有得到眾 院半數支持,總理就可以向總統敦請解散國會)然後呢?總理叫自己同黨的議員在信任案 之中全部投下反對票,這樣信任案就沒過關,他就可以名正言順請總統解散國會重選! 當然這跟英國首相一樣的思維,想抓最好的、對己黨最有利選舉時機 至於雙首長制一定要先提倒閣? 連雙首長制最基本、必讀的型態:法國,都是總統可以主動解散國會了(俄國也是) 除了三種狀況:新國會集會一年之內、緊急狀況、總統由他人代理 至於總理,則是可就某項法案向國會提出信任案(法國第五共和憲法第49條),國會不同 意才能提出解散國會,但是一個會期只能提一次法案信任案。 小弟獻醜了,版上還有一堆高手,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193 ※ 編輯: germwoo 來自: 140.112.211.193 (10/07 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