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ecpe:哇!!~~連美國憲法都出來了!!太強啦~~感恩感恩!! 12/03 23:13
※ 引述《aecpe (重返羅馬廣場)》
: 1.美國總統副總統,是否需要搭檔競選??
要
: 2.參眾議員是否就是選舉人??
不是 美國憲法有規定擔任參眾議員及公職者不得擔任選舉人
各州選區兩黨候選人會各提一份選舉人名單
選舉人不限政治圈 只要參選人推薦就OK
兩份選舉人名單人數目應相同(各州因人數佔全國比例不同而使選舉人名額數不同)
最後由該州得票率最高的政黨之選舉人名單勝出
因為是該政黨推薦因此該名單選舉人在投票選總統時會投給該政黨之參選人(偶爾會跑票)
各州選舉人名額數既不同,因此在大州得票率贏過對手的話可以大幅取得選舉人票優勢
: 3.當選舉人票平手時,由眾議員選出總統,參議員選出副總統是什麼意思??
這題我不會完全忘了有人記得嗎 Orz
但我記得平手時的狀況跟無人過半的狀況應該不同
查了一下美憲法
''have an equal Number of Votes, then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shall
immediately chuse by Ballot one of them for President''
所以平手時應該是由眾議院選出其中一組?
參眾分選是屬無人過半的情況
有興趣的可以查看 http://0rz.tw/003nt 的 artical 2 ; section 1
: 是從兩位總統侯選人中,ㄧ人當總統,ㄧ人當副總統??
: 還是選出一組候選人來擔任總統副總統??
: 還是總統候選人中選ㄧ人當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中選出一人幫副總統??
: 實在搞不懂,請教各位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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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00.12
※ 編輯: okah 來自: 140.112.200.12 (12/03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