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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新台灣人基金會、亞洲法制及兩岸關係研究中心(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 舉辦時間: 97年10月30日(星期四)13:00-15:00 主持人: 陳榮傳 ( 新台灣人基金會執行長、亞洲法制及兩岸關係研究中心主任 ) 與談人: 宋連斌:武漢大學(中國大陸)國際法研究所教授 陳榮傳: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研討主題: 兩岸法院判決的相互承認 舉辦地點:國立臺北大學第四會議室(教學大樓九樓)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六十七號) 討論題綱: 一、 兩岸關於法院關於案件的審理及判決的規定有何異同? 二、 兩岸為何應相互承認彼此的法院判決? 三、 關於「此岸」承認與執行「彼岸」的法院判決,兩岸的法律分別如何規定? 四、 關於法院判決的承認與執行,兩岸的司法實務操作的實況如何?有無應再改 進之處? 中午備有餐點 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 執行秘書 吳璟妤 Tel: 02-8789-4812 Fax:02-8789-4815 http://www.newtaiwanese.org.tw 台北市信義路五段150巷2號16樓1600室 -- 死亡不是結束、救贖,而是罪惡的濫觴。 如果可以回頭,我不會盜火 解放了的普羅米修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