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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earytolove (奪真書生A.W.)》之銘言: : 今天行政專題討論到3%的丙等考績的問題 : 即使彭老師已經有說了理由,我還是不大認同耶 : 我不知道為什麼一定要有一定比例的人需要拿丙等 : 也許這樣的原因來自於不敢得罪人or懶惰 我覺得老師有一個地方沒有講得很清楚,是現行的考績制度 強迫分配是為了矯正現行考績制度,全部都拿甲等乙等,只有那種很糟很糟的人才得丙 這是結果,很大的原因在於我們的考績制度,加上機關首長當好人的心態 沒有人敢給丙等,無疑是為自己找麻煩 如果要做徹底的方法,應該是去大幅度修改考績法,從評等項目、分配等第 分配比例開始全部大幅度修正,但沒人敢做!那是得罪選票的行為 3%的考績修正還有一個附加條件,是兩年連續拿丙,才會layoff 從老師的邏輯,這可以激勵公務員不要落到最後面!(當然老師的邏輯我們可以不認同) : 可是我覺得這樣需要改進的是打考績的人的"素質",而不是強迫多少人得是丙 : 假如改考績的人都很清楚要怎麼去評分,怎麼賞善罰惡 : 自然做不好的就會拿丙等,而做的好的就take 甲 for granted : 所以我覺得問題應該是要加強打考績的人的素質,而非強迫制度 : 這樣我覺得是違憲的 憲法有保障這個嗎?我記得有工作權、好像沒有保障解職吧!(小弟意見) : 之後芮君跟德翰有提到可以由獨立機關來打考績 : 我回去想想後,覺得這也許就跟所謂的政治行政二分有關 考績評定方式裡面有一種叫做「評鑑中心法」assessment center,可以解決問題 但是,一定會被質疑「阿!你們又沒有平常在我們機關,怎麼會知道誰做的好不好」 : 假如我今天完全不受上級有任何控制(如打考績交由獨立機關) : 那無論上級想推什麼改革或者是政策改變,我都可以BOHICA一下就過去了 : 這樣好像會讓任何政策都難以推動 : 所以結論就是 : 有沒有人想去唱歌啊 這個太跳TONE歐,不過我喜歡! 請記得CALL我~科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00.12
wearytolove:感謝 10/09 11:49
dancingcloud:別這樣說,大家討論討論! 10/09 16:53
lingary:喔喔 英特崔斯庭的議題 I 喜歡 IT 10/10 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