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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neejen (加油)》之銘言: : ※ 引述《tetsuya0129 (痂,救贖)》之銘言: : : 下面第一題, : : A之作為皆已經該當了「作為」的判斷。其後之之行為人介入行為,已被吸收。 : : 僅論原撞擊之行為。因此並非不作為犯。 : 應該是沒有被吸收喔。 : 單純肇事逃逸才是吸收吧,過失致死罪。 這邊我看不太懂說。 可否詳細說明。 : : 第二題, : : A之行為判斷同。然而A之行為是否該當結果,則視C之介入行為是否有 : : 凌駕性而定。若有,則A開始討論未遂,C則開始討論其介入行為的罪責。 : : 而C之行為是否為不作為犯,則就C之部分進行判其是否有保證人地位及作為義務。 : 嗯,這樣好像比較合理。 : 不過有凌駕性A就不會(殺人)未遂了吧,應該是過失傷害。 : C則是不作為殺人。 : 謝謝回應。科法所的大家真溫暖。 : 有求必應有問必答耶。 :) 對,A之行為這時候可以探討的只剩過失傷害。 (過失犯無未遂,所以過失致死未遂無討論必要。) 感謝大家指正 -- "Faith" --- Maria Jos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79.142
shardphoenix:殺人未遂已經變成故意犯,但此處A有過失可能 11/30 22:28
shardphoenix:題目更清楚一點會更有趣喔 11/30 22:29
cherish98:很努力地讀完前面的討論串 其實我還沒有全部念完刑總 12/01 02:02
cherish98:我想到的點是 孝祥想問的會不會是罪責的問題? 12/01 02:03
cherish98:還是等我全部讀完再來嘗試寫寫看好了 題目蠻有趣的 :) 12/01 02:19
cherish98:我現在想到的是那個三角形的問題 12/01 02:20
cherish98:假設C異常 且介入情事的凌駕性已確定截斷因果關係 12/01 02:22
cherish98:則討論C的罪責 須先看是否阻卻違法? 然後才到故意過失? 12/01 02:24
tetsuya0129:對 沒錯 A這裡應該都是過失 12/01 05:40
※ 編輯: tetsuya0129 來自: 61.64.145.44 (12/01 05:45)
tetsuya0129:須先看是否阻卻違法? 然後才到故意過失? --> 不太懂 12/01 05:49
cherish98:抱歉今天才看到.. 就是老師上課常畫的那個圖 3階or4階 12/03 20:55
cherish98:我今年念了半天 還缺課 覺得自己什麼都沒念懂Orz.... 12/03 20:56
cherish98:我後悔了....... 12/03 20:57
cherish98:今天 (更正) 12/03 20:57
cherish98:哎呀 我真擔心明天的考試 我不知道該怎麼寫考卷耶.... 12/03 21:45
cherish98:凡事總有第一次...... 12/03 21:47
cherish98:刑總比我想像中要難太多了 12/03 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