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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心請教車禍法律問題 小弟前陣子把汽車借給友人 結果友人卻在十字路口與他人相撞 車禍責任鑑定結果如下 小弟的友人>>>綠燈左轉(車禍主因) 對方(A)>>>綠燈直行但未注意車前狀況(車禍次因) 現在問題來了! 小弟的汽車送去修理含烤漆大約七八萬元 小弟日常的上下班包含出差所造成的"租車"或者座計程車大約支出約幾萬元 PS.1:上下班~內湖到林口(大約四個星期) PS.2:出差到台中約數日(有公司出勤紀錄) 這些費用到底應該是誰要支出? (總不會是我支出巴!) 因為對方(A)保險公司說只有在我簽和解書或者法院判決才有可能給保險金 (問題是保險公司說把折舊算下去只願陪我車體損害約一萬二 其餘費用皆不負責) 問題1.那我現在到底應該告誰? 或者跟誰求償? 問題2.求償範圍有無包括日常無車生活的開銷? 問題3.小弟友人因被對方(A)告 "過失傷害" 現在已和解 對小弟的權益是否有所影響? 問題4.請求賠償的期限? 問題很多 希望有善心人士不吝賜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81.173
reneejen:1.如果是真實案例,須法律協助,請至PttLifeLaw 12/19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