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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是畢業很久的老人了(大學部) 有一個問題想請問各位先進: 請問「甲骨文」、「小篆」等古代文字 我們可以「通稱」為什麼呢? 原以為用「初文」兩字便可概略 但後來查教育部國語辭典的定義是: 文字學上指同一個字的初期寫法。 相對於後起字而言。以獨體字居多。 如「趾」本作「止」,象足趾形,後加意符「足」作「趾」。 「止」即為「趾」的初文。 看來我錯很久了 ... 還請各位先進賜教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4.248.25
futurenow:應該是「古文字」一詞便可以吧? 09/21 11:14
futurenow:求錫圭《文字學概要》:「漢字字體的演變可以分成古文字 09/21 11:18
futurenow:和隸楷兩個大階段,前一階段起自商代終於秦代,後一階段 09/21 11:19
futurenow:起自漢代一直延續到現代。」希望有幫助到你~ 09/21 11:19
praysoulmate:非常謝謝您,幫助很大! 09/21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