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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研討會主題是針對社會排除和社會融合, 自己聽完以後剛好又念到本周Payne的消費者權利論述, 做了一點自己的連結和想法,還有點亂XD。 但是還是想提出來看看大家有沒有什麼看法~ -------------------------- 社會融合(Social inclusion)相對於社會排除,認為政府或助人者除了消極提供案主服 務,更應積極使案主擁有同等的權利,包括經濟、政治或社會參與等,使他們可以融入到社 會中。但此一觀點的”社會”是誰的社會?就像原住民不一定認為他們在他們所認知的 ”社會”中被排除,自己部落或是族人彼此緊密聯繫的”融合”有時候反倒被視為是一種 ”排除”,一種主流社會的”排除”。社會排除的界定是否某種程度上代表整個社會沒有 辦法允許差異性的存在?從消費者權利(Consumer Rights)論述的觀點來看,所提供的服務 可能限制了他們選擇另一種生活方式的可能性,只是強迫他們融入主流社會當中。 所謂的社會融合應該是尊重差異存在,並且讓每個人有同等的權利過自己想要的生活, 但是這樣一來,不同人主張自己權利的同時也衍生出更多樣性的需求, 同樣的服務無法符合不同人的需要,因此偏離了資本主義中追求效率的道路。 誰界定誰被哪個社會排除,用怎樣的方式排除, 這些問題似乎都是主流社會中有權力者來界定。 在所謂追求社會融合的背後,到底是真的看見這些人的需求, 還是其實背後蘊含著資本主義的心態?!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12.4.18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83 ※ 編輯: syf0711 來自: 140.112.4.183 (11/04 21:01) ※ 編輯: syf0711 來自: 140.112.4.183 (11/04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