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RDS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昨天打電話去問國防役期間進修博士班的延長期限的問題 他們給我的回答是"由用人單位決定,在上報國防部審核" 我問他們這是什麼意思 回答是 "基本上,延長期限是1:1,也就是你超過2個月多久,就延長多久 但如果超過2年(舉個例子),但用人單位決定你只耽誤到6個月的公務, 那只要延長六個月,但還是要將其上報國防部,由國防部來同意..." 想請問有經驗的人(國防役期間念博士的....同然老闆有同意囉) 真的是如此嗎? 如果唸一個博士,大概四年,用人單位不給我延長(或是延長幾個月) 國防部會過嗎? 如果乾脆用人單位不上報呢?可以嗎 希望有經驗的人可以幫幫忙.. 非常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47.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