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swallow (找房子真累!)》之銘言:
: 爬文中發現大家僅提出不能有所得稅扣繳憑單,
: 簡單來說應該就是不能從事有關需繳交所得稅之工作,
: 問題來了...
: EX:萬一想從事投資類似加盟便利商店,這樣也算兼職的話,好像不合理,
: 因為假設是在服國防役"之前"所加盟投資的店,那豈不是要放棄投資事業呢?
: 還請各位前輩學長幫忙解答一下
: ps:小弟實在是想多賺點錢,因為4年也真的是很長的一段時間,作些好投資是不錯的!
關西結訓前的座談會我記得好像有人問過
記得跟扣繳憑單沒有關係
而是你的工作時間有達到公司的要求
下班之後你要做什麼,國防部應該都不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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