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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若非國防役 及放棄國防役,去當大頭兵。 若是體位改判為替甲且69年次以前。 是不是只要服補充兵役 謝謝 ※ 引述《Kooshi (godspeed)》之銘言: : 各位,今日小弟與承辦人員溝通,最新結果如下 : 根據最新的後備軍人管理規則第41條 : 從今年八月一號申請變更體位且註銷國防役資格人員,需要轉服替代役 : 如果是變更體位不註銷,可在原公司服務至約滿,變更體位僅能讓各位以後免教召點召 : 這邊所謂的變更體位是指除非免役,沒有替甲乙也沒有年次的問題,都得轉服替代役 : 小弟請教承辦人員根據後備軍人管理規則第38條,我們有軍士官資格,不該拔階轉服 : 承辦人員說一旦我們變更體位,體位證明書會寄給我們 : 而是否註銷國防役資格的決定在我們,所以重點在於有沒有做註銷的動作 : 只要一註銷,國防部就會把人交給內政部轉服替代役 orz : 另外小弟也請教他,如果之前的資格註銷人員如何處理 : 承辦人員回答說由於89年開始有替代役法案,因此內政部已經有專案處理 : 可能會將全國兩百位註銷國防役資格的弟兄召回服替代役 : 關於這方面的消息他們僅被告知要提供人員名冊給內政部,怎麼處理他不清楚 : 所以從以上可知,這個新規定是衝著國防役來的, : 變更體位規定照舊,但是只要與公司解約,內政部就會抓人當替代役 : 專案處理的部份可能要問內政部,所以之前已經變更體位的弟兄請靜觀其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56.203
Kooshi:重點就是8/1之後註銷的人員..只要不是免役就得被內政部抓去 09/06 10:51
Kooshi:當替代役..如果是8/1之前至89年之後註銷的會有專案處理 09/06 10:52
fang0:被內政部抓去當替代役也應該會分替甲跟替乙吧 09/06 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