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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Examination 看板] 作者: overtop2 (統計學就是堆積木)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國防役考國考也可以保留了.. 時間: Thu Oct 19 17:34:14 2006 考試院院會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三條、第八條及第十一條修正案 【2006/10/19更新】 考試院院會本(19)日審議通過考選部提出之「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三條、第八條 及第十一條修正案」。 考選部長林嘉誠表示,依照現行規定,國防工業訓儲預備軍(士)官參加公務人員考試正 額錄取者,無法申請保留錄取資格,考量該等人員服務期間係受兵役法之管制,且渠等均 具碩士、博士學位,如能進入政府機關服務,當能有效提昇公務人力素質,爰修正公務人 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三條第三項,使其參加公務人員考試正額錄取,得以服兵役事由申請 保留錄取資格。另為利應考人報考,明定應考年齡上下限之計算方式,並配合現行實務作 業,增列網路報名方式之規定。 考選部同時表示,本項修正案將於考試院完成發布程序後,立即登載於該部網站( http://www.moex.gov.tw),以供查詢。歡迎有志從事公職的國防工業訓儲預備軍(士) 官,踴躍報考各項公務人員考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87.164
algebra:這是真的嗎?...出處在哪啊! 10/19 22:29
jjer:考選部首頁 10/19 23:39
twingo725:嗯!!沒錯 , 考選部上面有說了!!爽!!! 10/20 08:26
anonymous:借轉國防役板~謝謝^^ 10/20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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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udivac:推一個~~~ 10/20 09:01
JeffBlue:只是他好像還沒有公布要如何保留可以保留多久? 10/20 09:19
merage:驚 O_Oy 10/20 11:03
tristeyang:大驚!我要衝了 10/20 12:48
sjackie:如果是備取的呢? 可以保留嗎 10/20 13:42
twwo:衝了~ 10/21 14:06
soulgel:戰了 10/24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