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mileLee20 (保衛國家去.............)》之銘言:
: M大說的很有道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一定是這樣的。
: 沒有公司會笨笨的付錢給國家而不想辦法的。
: 只要能用其它名義 將付國家的錢 改付員工 ,公司何樂而不為呢?
: ※ 引述《MichaelHsin (BBS之蟲)》之銘言:
: : 前一年半底薪意思一下,兩萬就好,另外設兩萬的「績效獎金」,這樣役男還是實拿
: : 近四萬,只繳了一千塊出去;等到第三階段看要照舊還是「加薪」就好了。
或許公司可以這麼作
但是,前提是也要國防部、或立委很笨@.@||
這樣子,想起來,預期薪水應該會比一般的" 少一些"是跑不掉的~~~
而且又要考慮另一個問題,績效獎金,是公司憑良心發放的
如果,公司給的少,你也不能叫,畢竟,績效獎金,不是明文規定,是私下給的
要很擔心,被公司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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