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key ( )
看板DIRDS
標題Re: [新聞]研發替代役 明年起實施
時間Sun Jan 7 11:53:32 2007
※ 引述《kohara ()》之銘言:
: ※ 引述《j329 (拖太久我怕勇氣會消失)》之銘言:
: : 或許公司可以這麼作
: : 但是,前提是也要國防部、或立委很笨@.@||
: : 這樣子,想起來,預期薪水應該會比一般的" 少一些"是跑不掉的~~~
: : 而且又要考慮另一個問題,績效獎金,是公司憑良心發放的
: : 如果,公司給的少,你也不能叫,畢竟,績效獎金,不是明文規定,是私下給的
: : 要很擔心,被公司婊~~~
: 如果按照這個新制的話
: 如果發生以下的問題那就麻煩了
: 例如已經受訓六週且在公司服務已滿替代役的規定日期(一年兩個月)
: 然後才發生與公司相處不愉快的情形而要回去當大頭兵
: 那還要再服多久的義務役呢
這個問題我們現在國防役的之前有人問過教官了
我想跟研發替代役應該是一樣的
1.國防役規定的四年是從新訓結束後到公司報到開始算的
新訓期間並不包含在規定的期間裡
2.到公司服務的前半段期間看替代役期多久就多久
不能靠軍訓課來抵
3.如果中途回去當大頭兵,在公司服務的年限一概不能抵
但是回去當大頭兵的役期,可用新訓和軍訓課來抵
教官還特地說:
不然有人在公司待了三年十個月要回去當兵
要是還能抵,他X的國家欠你的是吧!??
: 且這樣的話那之前的一年兩個月不就是當童工當心酸的嗎(每個月領沒多少錢)
: 唯一可以確定的 明年往這條路走的理工碩士生一定更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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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3.196.184
※ 編輯: akey 來自: 140.113.196.184 (01/07 12:12)
推 guitarlife:可是既然改成"研發替代役"~就應該會有跟國防役不同的地 01/07 13:33
→ guitarlife:方...像報導寫"總役期"在三年五個月到四年間~這樣應該 01/07 13:33
→ guitarlife:比現在的四年+三個月的國防役縮短了不少~ 01/07 13:35
推 etonman:推"他X的國家欠你的是吧!??" 01/08 20:55
→ pade:條文有寫服務年資/4就可折抵回役時間 03/13 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