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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5v895 (喵的勒)》之銘言: : 我是56-2T結訓的 : 其實到公司報到才兩個禮拜ꬊ: 不過 因為生涯規劃改變的關係 : 我幾乎已經決定要回役了... : 也可以說 在去年一月到公司面試至今年一月退伍這一年間 : 我對未來的生活有不一樣的打算... : 或許 我當初根本就不應該到關西報到.. : 當然 除了我自己本身的因素以外 : 進公司以後發現公司跟我想像的有段差距 : 也跟之前面試得到的有點訊息出入(其中某些因素也因為於人事的異動) 今天跑去跟公司的人事提了回役的事情 跟人事講了很久 也提到了最麻煩的賠償問題.. 當初有簽的合約書裡有提到.. 如果沒有待滿一定時間最多要賠償六個月底薪.. 不過公司也語帶伏筆的說 "這是最多 我們會討論每個因素 也可能不需要賠 或是賠幾個月不等..." 叫我再多考慮幾天.. 我是不知道公司是在嚇唬我還是真的打算走法律途徑.. 我自認為在想要回役的情況下 已經設法將公司的損失減到最低了.. (在年假前.還沒有開始training前就提回役) 可是公司說 當初要花時間爭取名額.要去報告.要balabala.. 我回役已經造成了公司的損失..= = 今天也提到"試用期" 公司一直說沒什麼試用期 可是當初報到的時候明明就說前三個月是試用期 之後發的手冊也有寫到說表現不好可能會延長試用期到第四個月.. 我一直不能理解的是.. 為什麼公司可以試用員工.. 員工不可以試用公司? 國防役就該死喔 凸 前文也提過.. 當初還在關西的時候就有點不想去公司報到..不過最終還是去了.. 不過要不是內部的諸多因素, 我也不會兩個禮拜就在談回役... 畢業到退伍前的那段時間裡, 我也問過公司要不要先進去學習.. 公司那時候決定放我暑假.......... 否則我關西結束就直接回役了 也不會在結訓後簽個什麼莫名其妙的賣身契...... ..廢話結束.. 我今天一直困擾賠償的問題.. 六個月的底薪大概有十六萬多 我不想在當兵還沒出社會就欠爸媽這些債.. 之前人家都說這種沒有簽約金的賠償是無效的... 我想問問看這樣的說法的可信度?? 今天在談話的過程 公司還強調說 這個賠償是為了保障公司的權益 在國防部那邊是承認的.. 如果公司要我賠償而我不願賠...這樣要是鬧僵了 打官司有勝算嗎? (當兵如果要出庭應該可以請公假吧??) -- 我現在的籌碼是.. 當初面試的時候說有加班費的 不過在去年一年間 因為人事改組 加班費被刪減 聽學長說現在加班很難報..大概就加一個禮拜只能報一天吧 要是上法庭的話..可以告詐欺嗎 XD?? -- 我能在這個時間po這麼落落長的一串 不是因為我們公司可以上B 是因為我下午請假...............= = ※ 編輯: g5v895 來自: 203.70.94.52 (02/06 17:33)
iamgreat:公司應該是嚇唬你的..打電話去國防部問就知道有無承認了 02/06 19:08
dimeo:公司人事改組,那跟原來公司向國防部申請的項目還一樣嗎? 02/07 00:35
g5v895:人事改組是公司高層 申請的項目好像沒有改變.. 02/07 00:42
jclin:基本上賠償是違法的,國防部也不同意,可以去問問看。 02/07 08:58
jclin:國防部也會有方法來治這樣的公司。 02/07 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