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gal (eng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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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回役] 關於回役時間...
時間Wed Feb 7 22:22:10 2007
我自己認為你不需要賠錢
如果你有簽約我也認為最終都會因為違反勞基法而無效
如果你有疑惑的話 我建議你可以回自己以前的母校
找以前實驗室的學弟幫你預約校內的法律顧問
如果說正常找工作在試用期中離職不需要賠錢的話
那就表示公司其實自己應該要承擔找到不適用人力的風險
公司找國防役的人力不外乎就是可以找到可以綁四年的人力
但現在役期縮成這樣 現在只要當一年就可以,甚至可以在縮兩各月
以前公司可以大剌剌的把國防役人力當奴才你也跑不了
現在只要公司待遇差,走人是正常的,不用想太多。沒有那種走不了的公司。
這一兩年應該公司也漸漸會知道找到的國防役人力並不一定會在公司待多久
除非公司自己心態有調整 否則沒有人願意為了不當十個月的兵
而把自己最寶貴的四年浪費在一間公司上面。如果公司很爛的話
爭取到的國防役人力不過也就是拿公司當兵役分期付款的踏墊罷了。
除非有種情況 那就是公司為了要爭取不錯的人力
而表示如果你能進入公司就會給你一筆錢 但要保證能夠在公司四年 這類
那我自己就認為應該要把這筆錢還給公司。
可以給你的建議就是你先待到發薪日 至少你的薪水要先拿到
之後擬就無後顧之憂了 先跟主管表示非走不可的決心
如果主管還是不願意放人的話 你就直接去人力部門找負責管理國防役的
直接跟他接洽 甚至可以考慮寫完離職信給主管
之後你就自己去跑離職流程
※ 引述《g5v895 (喵的勒)》之銘言:
: ※ 引述《g5v895 (喵的勒)》之銘言:
: : 我是56-2T結訓的
: : 其實到公司報到才兩個禮拜ꬊ: : 不過 因為生涯規劃改變的關係
: : 我幾乎已經決定要回役了...
: : 也可以說 在去年一月到公司面試至今年一月退伍這一年間
: : 我對未來的生活有不一樣的打算...
: : 或許 我當初根本就不應該到關西報到..
: : 當然 除了我自己本身的因素以外
: : 進公司以後發現公司跟我想像的有段差距
: : 也跟之前面試得到的有點訊息出入(其中某些因素也因為於人事的異動)
: 今天跑去跟公司的人事提了回役的事情
: 跟人事講了很久
: 也提到了最麻煩的賠償問題..
: 當初有簽的合約書裡有提到..
: 如果沒有待滿一定時間最多要賠償六個月底薪..
: 不過公司也語帶伏筆的說
: "這是最多 我們會討論每個因素 也可能不需要賠 或是賠幾個月不等..."
: 叫我再多考慮幾天..
: 我是不知道公司是在嚇唬我還是真的打算走法律途徑..
: 我自認為在想要回役的情況下
: 已經設法將公司的損失減到最低了..
: (在年假前.還沒有開始training前就提回役)
: 可是公司說 當初要花時間爭取名額.要去報告.要balabala..
: 我回役已經造成了公司的損失..= =
: 今天也提到"試用期"
: 公司一直說沒什麼試用期
: 可是當初報到的時候明明就說前三個月是試用期
: 之後發的手冊也有寫到說表現不好可能會延長試用期到第四個月..
: 我一直不能理解的是..
: 為什麼公司可以試用員工..
: 員工不可以試用公司? 國防役就該死喔 凸
: 前文也提過..
: 當初還在關西的時候就有點不想去公司報到..不過最終還是去了..
: 不過要不是內部的諸多因素,
: 我也不會兩個禮拜就在談回役...
: 畢業到退伍前的那段時間裡,
: 我也問過公司要不要先進去學習..
: 公司那時候決定放我暑假..........
: 否則我關西結束就直接回役了 也不會在結訓後簽個什麼莫名其妙的賣身契......
: ..廢話結束..
: 我今天一直困擾賠償的問題..
: 六個月的底薪大概有十六萬多
: 我不想在當兵還沒出社會就欠爸媽這些債..
: 之前人家都說這種沒有簽約金的賠償是無效的...
: 我想問問看這樣的說法的可信度??
: 今天在談話的過程 公司還強調說
: 這個賠償是為了保障公司的權益 在國防部那邊是承認的..
: 如果公司要我賠償而我不願賠...這樣要是鬧僵了 打官司有勝算嗎?
: (當兵如果要出庭應該可以請公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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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g5v895:感謝你的建議 我打算明天先打給勞委會 再決定接下來的行動 02/08 00:10
推 hikarutim:加油:) 02/08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