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tn (碩呆)
看板DIRDS
標題Re: [資訊] 服完國防役
時間Wed Feb 28 05:59:14 2007
順便想請問大家 我在科技工作版看過有人說這條款似乎有些漏洞
說什麼是在不公平的先決條件下到時候要告應該不會成立之類的
我也聽說過假設離職後原公司要限制你去同業公司的話
必須每個月付你原來底薪的一半之類的錢才能夠限制你等等的說法
對於這個大家有結論嗎 還是有人真的遇過這條款呢?
※ 引述《itri3185 (vmp)》之銘言:
: 這大部分都是公司簽約時所定的 禁業條款
: 大一點的公司都會有
: 所以你可以在服國防役第三年的時後回役
: 在出來找工作
: 或是低調一點找 只要過了規定的一年 就沒事
: 但若是被抓到 就看自己怎麼講 或是拖
: 大部分都不會抓~除非你掌握了什麼重要的技術之類的
: ※ 引述《taipeikoala ()》之銘言:
: : 請問服完國防役4年,可以換其他公司
: : 有規定1年內不可以轉到同行的規定嗎?
: : 這樣有違憲?還是業界自己的內規?
: : 如果不行,服完國防役4年要轉到同行
: : 那這一年內不就失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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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dia:這個算不算? 03/01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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